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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2.1亿司长魏鹏远:钱没带来安全感 肠子悔青(2)

2016-10-20 16:04:59  央视    参与评论()人

魏鹏远案成为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检察机关一次起获赃款现金数额最大的案件。

手握实权 受贿来源多元化

魏鹏远受贿金额最终被认定为2.1亿多元,为了查清这些钱的来源,400多名办案人员,先后奔赴27个省市自治区,走访1000多家机关企业、金融 机构。历时近一年,最终查证属实的犯罪线索240个,同时查清了魏鹏远位于北京、海南等地的多套房产。那么究竟什么人给魏鹏远送钱?送钱又为了什 么?2015年12月,本案一审开庭,这些答案也逐渐清晰起来。

2015年12月29日,魏鹏远案在河北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庭审开始后,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了长达数十页的起诉书,内容主要指向魏鹏远收受贿赂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两项罪名。

公诉人:利用主管负责承办煤炭项目的职权,在煤炭项目审核,股东变更、专家评审、升级改造、安全改造及煤炭企业 承揽工程,以及在催要货款,推销设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266名请托人所在的228个单位,给予的人民币103471500元,欧元 775.1万元,美元235.2万元,港元40万元,黄金4100克,汽车三辆,房产一套,银行卡、购物卡、字画等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 211709113.17元。

受贿时间长 行贿单位200多家

起诉书显示,魏鹏远受贿的时间从2000年持续至2014年案发,贯穿了魏鹏远担任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基础产业发展司煤炭处副处长、煤油处调研员、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煤炭处处长、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等职务期间。而且地域非常广,行贿的200多家单位,几乎遍及全国各个省市自治区,既有大 型国企,也有小的私企。统计显示,向魏鹏远行贿500万元以上的单位有5个,行贿1000万元以上的单位有4个。

根据公诉人出示的证据,魏鹏远受贿的来源非常多元化,其中一个主要的来源就是利用他掌管的审批权直接为请托人谋取利益。

证据显示,魏鹏远所在的国家能源局煤炭司负责调控煤炭生产总量、矿区总体规划、煤炭资源配置、煤矿项目建设审批等,历任处长、副司长的魏鹏远在煤炭 项目的审批、能源规划制定上有较大的话语权。而魏鹏远掌权的这个时间段,正好和我国煤炭行业发展的黄金十年重合,这也客观上为魏鹏远受贿提供了机会。许多 企业为了让项目尽早完成审批,都会想方设法给魏鹏远行贿,甚至还出现专门在魏鹏远和企业间牵线搭桥的中间人,赵斌就是其中之一。

公诉人:纵观全案,请托人不给魏鹏远送钱就不批文件,只有给他送了钱才能顺利审批。如果对煤炭行业有点了解的 人,可以知道我们国家的煤炭价格疯涨的时候是在2005年起步,2008年达到高潮,一直持续到2010年。这时的煤矿企业供不应求,谁能拿到煤炭,谁就 掌握了赚钱的法宝。结合赵斌这个事情,企业有项目需要魏鹏远审批,企业就给了赵斌10万吨的量。赵斌在办手续的时候,煤炭企业的有关人员就告知赵斌说,你 不用把煤炭运走,你出门每吨涨50块钱。大家可以想,10万吨的煤乘以50块钱是多么大的一个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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