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多刑事错案的根源,往往发端于错误的侦查实践或证据偏失。
“为有效预防冤错案件,增强民警依法办案意识、尊重保障人权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我们建立多项工作机制,严防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问题。”孙茂利说。
——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建设数量充足、功能完善、设置规范的标准化讯问室,对重大案件严格落实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制度,并逐步扩大讯问录音录像的案件范围,将讯问全程置于有效监督之下。
——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完善预约会见制度,坚决解决会见难的问题,切实落实告知辩护律师案件情况、听取辩护意见、接受律师申诉等法律要求。绝大部分看守所已经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律师开展法律援助提供保障。
——针对公安机关办理的被人民法院判决无罪和因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而被检察机关不捕不诉的案件,多次组织开展执法巡查,逐案剖析执法问题及原因,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及时整改执法突出问题。
大招四:工具支撑 倒逼民警规范执法
孙茂利介绍,近年来,公安机关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和工具,针对执法薄弱环节提出多项刚性措施,以确保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
“我们坚持‘环境塑造行为’理念,持续开展执法办案场所的规范化改造,按照接待群众、内部办公、办案、生活等不同功能分区设置,并加强使用管理。”孙茂利说。
其中,办案区一律设在一层,与其他区域物理隔离,按照办案流程设置功能室,并安装覆盖全区域的电子监控设备。严格执行办案区“四个一律”规定,即:违法犯罪嫌疑人被带至公安机关后,一律直接带入办案区,一律先进行人身检查,一律有人负责看管,一律有视频监控并记录,以此保障执法安全。
全面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是关键一招。当前,各地普遍开发应用全省区市统一的网上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从接报警开始,所有案件信息都要在网上录入,然后在网上进行内部执法办案流程的操作,最后形成单位和民警个人的网上执法档案。
“这个单位、这个民警办了多少案件,案件质量怎么样,一目了然。”孙茂利说,强化系统的过程控制功能,程序不可跨越,一个环节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就无法进入下一环节;数据不可更改,防止个别民警暗箱操作;权限不可突破,保证执法办案活动严格依法进行。
当前,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制度已在各地落实。一线执法民警普遍配备执法记录仪,并明确执法记录仪的使用范围、保管等,借助客观的视音频资料固定、还原事件经过,规范现场执法行为。
此外,涉案财物管理制度也在不断健全,由专门机构或者人员集中统一管理涉案财物,建立办案人员与涉案财物保管人员相分离机制,对涉案财物保管、处理等进行明确规定。各地公安机关普遍建成管理规范的涉案财物保管场所,一些地方还探索设置公检法共用的涉案财物保管场所,以解决涉案财物移交中的问题。
大招五:强化培训 考试不过不能办案
近年来,公安部组织各级公安机关持续开展集中培训、实战演练、案例点评等多种形式的执法培训活动;为提高民警的法律水平,还出台公安民警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
“考试分为基本级、中级和高级,不通过基本级考试,民警就不能办案。”孙茂利表示,担任县级、地市级公安机关内设执法勤务类机构、公安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必须取得中级以上执法资格;取得高级执法资格的,列入公安部和省级公安机关人才库,作为高端法律人才。
“我们还规定执法资格五年有效、期满重考,目的就是促使民警不断学习提高。”孙茂利说。
统计显示,截至目前,全国有208.71万(人次)民警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111.5万(人次)民警取得中级执法资格,3.51万(人次)民警取得高级执法资格。
“公安机关近年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新部署,对照人民群众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新要求,还存在着一定差距,还有许多需要改进、提高的地方。为此,公安部将着眼长远、长期坚持抓这项工作,重成效、重巩固,以诚意和成绩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