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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电视专题片《永远在路上》第一集《人心向背》(5)

2016-10-17 21:20:09  中纪委网站    参与评论()人

周本顺(河北省委原书记):哪个领导干部有问题,数额不大的话是不是就稍微放一放,这些都是我跟省纪委做的一些指示,一个市委书记本来应该早抓的,但是一直拖着不抓,中纪委催问了才抓,还有几个市级领导、厅级领导本来都应该抓的,最后都在我所谓的把握之下没有抓,没有贯彻中央“有腐必反”的决策。

古话说,己不正焉能正人。周本顺之所以在这个问题上与中央精神背道而驰,根源就在于此。

顾桧(中央纪委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他主要想的是如何让一些有腐败行为的领导干部,能够得到安抚,能够得到保护,实质是为了自己的腐败行为能不能最后得到一个冷处理,软着陆,最后能够蒙混过关,找一个心理上的一个借口。

面对自身的不干不净,周本顺在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的同时,寄望于鬼神的保佑,大搞迷信活动。周本顺在多处住所内,均摆设佛堂佛龛,每逢初一十五和相关佛教节日,都按时在家烧香拜佛。他见佛就拜,进庙就塞钱,甚至家里养的一只乌龟死后,还竟然专门为此手抄经文,连同乌龟一起下埋。

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廉洁才是立身之本,才是最大的平安,这个道理周本顺并非不懂,但他却把这些当成是说给别人听的,而没有把自己摆进去。

周本顺(河北省委原书记):作为我自己来讲,修身也是对别人讲得多,对自己讲得少,如果自己真的一以贯之地严格要求自己,时刻对照党章、对照法律去反省自己,也就不会有今天这个结局。我没有做到,没有做到每天去反省自己,犯了事还觉得不是事,犯了错还不觉得自己是错,犯了罪还不觉得自己是罪,最后走到这一步。所以有的人讲这些事情再回到过去,也不可避免,我说那不是这样的,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许多官员在违纪违法时,心理上都会为自己的行为寻找各种客观理由,但如果真正回头审视自己,他们最终都无法回避一个事实,那就是:其实没有任何客观理由可以成为贪腐的借口。在利益的诱惑面前迷失了自我,等到落马之后才醒悟追悔,不论是对自身,还是对党组织、对国家和社会,代价都太过沉重。

李春城(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我应该接受组织和法律的处罚,因为,人生都是现场直播,没有办法重来,而每个人都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是亘古不变的。

李春城,中共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成都市委原书记,因犯下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从1999年到2012年,李春城利用其担任成都市副市长、泸州市委书记、成都市市长、成都市委书记、四川省委副书记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直接或者通过其妻等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3979.8万元。

李春城(四川省委原副书记):就是认真地分析自己的罪错,我不得不面对这个现实,就是这些罪行和错误发生在我身上,它居然带有必然性。我一直有这样一个思想,就是在这个时期,干部队伍出点小问题难免的,但只要干事业就“大节不亏”,实际上意味着我对廉洁自律,对党风廉政建设从思想深处就重视不够,因为最根本的一个要求,不但要干事,你还要干净。

一旦思想上忽视廉洁从政的重要性,对腐败的危害丧失了应有的警觉,走向违纪违法,就是一种必然。

李春城(四川省委原副书记):因为自己从十几岁就希望能够在党的领导下,希望加入党组织,在党组织里边,在党的领导下,能够为社会进步,为人民幸福多做有益的事情,最后就因为自己没有打牢这个根基,在复杂的社会生活和执政实践当中,思想变化了,走到这一步,这一生的追求真的是南辕北辙。错在我自己,我真的是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更对不起那些跟着我把工作当事业追求,当学问去研究的成都的干部群众,我是要影响他们的价值观的,我干的这些事情,这算什么?你知道,按照通常的退休年龄,这将近一生了,居然因自己的错误这样收场,何其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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