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没有专门为此发文,但会严格按照国家卫计委的下发通知执行。”市卫计委妇幼处有关人士表示,目前来看我市重医附一院、重医附二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人口计生研究院、第三军医大学西南医院和万州区妇幼保健院等本市六家获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已经陆续遵照执行。
“我院生殖研究所已经执行该项规定。”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遗传与生殖研究所负责人黄国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所在国家发文后立即执行此项规定。据了解,该所每年有1万多对夫妇接受辅助生殖技术治疗。在该项规定之前,对所有前来实施人类辅助生殖的不孕夫妇要求必须出示由计生部门开具的生育证明,在复核该证明后才能进入治疗周期。新规执行后,不孕夫妇只需要提供结婚证、身份证,再签署符合国家生育政策承诺书就可以进入治疗周期了。这个承诺书的重点就是不孕夫妇承诺此次生育符合国家现行生育政策要求,并签夫妇双方姓名。
黄国宁表示,现在新规定执行已经一个多月,从前来就诊的不孕患者反映来看,新规深受拥护和欢迎,真正方便了不孕患者。
背景
我市约有7.5万对夫妻需借辅助技术生娃
记者从市卫计委获悉,根据重庆市卫计委发布《重庆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配置规划》(2015-2020年),未来5年全市将新增3家辅助生殖技术机构,达到9所。目前我市约有30万不孕人群,其中约有7.5万人可能需要借助辅助生殖技术生娃。
2005年,重庆市开展了“世界卫生组织/卫生部国际合作项目”,对全市40个区县的育龄妇女生殖健康状况抽样调查结果显示,79.6%的育龄夫妇采取避孕措施,5.45%患有不孕症,育龄妇女不孕症的农村发生率为4.5%,城镇发生率为6.7%。2014年末,本市常住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数496.2万人。据国内有关资料报告,我国的不孕症发生人群中约25%适合辅助生殖技术助孕。据此推算,本市常住育龄妇女不孕症患者约30万人,其中约7.5万人对辅助生殖技术有潜在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