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对比图
该文件称,根据中国《线装置分类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26号),X射线人体安检设备属“其它高于豁免水平的X射线机”范畴,为Ⅲ类射线装置。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号)的相关要求,生产、销售、使用X射线人体安检设备的辐射工作单位应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和取得省级环保部门(或其委托的市级环保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纳入辐射安全监管。
澎湃新闻此前曾报道,近期将成都双流机场推至舆论风口浪尖的所谓“弱光子人体安检仪”,并不是第一次出现,实际应用场所也远不止机场。根据该设备生产商安徽启路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宣传资料,其产品早已在多地火车站、法院、看守所甚至矿区采用。但“弱光子”,其实是一个找不到任何学术文献资料的生造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