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案发时,引起社会舆论强烈关注。
2014年3月21日凌晨,在山东省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杜家疃村的一处被征用土地上,发生一起因村民阻挠施工引发的纵火案,致守地村民1死3伤。至 2014年3月25日,此案7名嫌犯均被抓获。
这7人包括杜家疃村时任村主任杜群山,吴家疃村时任村委会主任、青岛贵和置业有限公司代理董事长崔连国。另外5名被告人中,除出生于黑龙江密山市、在平度某家具厂上班的刘长伟外,王月福、李青、李显光、柴培涛4人均为平度籍刑满释放人员,此5人被诉放火罪、寻衅滋事罪。
2015年3月19日,青岛市中院对此案一审宣判,判处王月福死刑,杜群山、李青无期徒刑,刘长伟有期徒刑19年,李显光有期徒刑18年,柴培涛有期徒刑18年,崔连国有期徒刑6年。7人均上诉。
2016年1月26日,山东省高院裁定维持原判,报请最高法核准执行王月福死刑。
直至2016年9月30日早上,刘彦彦从看守所领导处确认了将执行王月福死刑的消息。
案情回放
前街一号(微信号:qianjieyihao)记者获取的山东省高院对此案二审作出的《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认定了3·21纵火案的以下放火事实。
土地出让收益金引纠纷
裁定书认定,2006年至2007年,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政府两次层报山东省政府批准,将平度市凤台接到办事处杜家疃村共计200余亩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2013年4月至5月,办事处将以上土地中维护杜家疃村南的130余亩土地的青苗补助款和安置补偿费划拨到杜家疃村委会的账户,村委会将青苗补助款全部发放给相关村民,安置补偿费的分配方案尚未全部确定。同年10月,青岛成元天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竞拍得其中位于平度市厦门路以南、苏州路以西、朝阳路以北的80余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开发建设开元城·开元御景项目。
2014年2月底,凤台街道办将80余亩土地出让收益1527万余元划拨到村委会账户,该村部分村民要求将此笔款全部分给村民。杜家疃村委会请示街道办,街道办根据相关政府文件关于土地出让收益支出的要求,认为不能办款项全部发给村民,要求村委会做村民的工作。
为给办事处施压,部分村民于3月5日开始到开元御景工地阻止施工,并于当月8日前后在工地南门处搭建了帐篷,由多名村民轮流值守。13日前后,村民切断工地电源,试图通过阻止施工让开发商去办事处协调。
村主任:村民和上级对我都不满
裁定书认定,期间,时任办事处书记付强、主任吕中科、杜家疃村管区书记顾秀军等多次召集会议,要求杜群山等杜家疃村干部做阻止施工的村民的工作。
此外,前街一号(微信号:qianjieyihao)记者在此案一审开庭当天,即2014年8月20日旁听了庭审。被告人杜群山当庭称,对于杜家疃村民阻止征地一事,凤台街道办党委书记付强、片区书记顾秀军三天两头给他打电话施压,给他带来巨大压力。在事发前,顾秀军曾频繁找杜群山,告诉他这是重点工程,让他想办法,“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他让我不管用什么办法,确保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