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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文物局长谈长城被抹平:是否好看非最重要的

2016-09-24 19:30:07  新华社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沈阳9月24日专电 题:“最美野长城”咋变成“平板路”——从辽宁“野长城”看长城保护

新华社记者王炳坤 赵洪南

在《长城保护条例》颁布10周年之际,辽宁绥中一段野长城最近成为舆论关注的热点。一边是作为国家文物的野长城在修缮中被抹为“平板路”,一边是文物部门坚称是按程序进行维修。究竟是保护,还是破坏?记者进行了调查。

长城到底该怎么维修:“抹平”不好看,但符合保护需要?

23日中午,记者上山查看了锥子山长城大毛山段修缮后的容貌,的确如网络上发布的照片所见,原先残缺的垛口墙被抹平,整齐垒砌的石头面上铺一层灰白色覆盖物,让它更像一条“平板路”。与附近地铺青砖、保留墙垛的长城相比,这段延绵500米左右的“平板路”显得突兀。

当地多名文物部门官员介绍,这么修是经专家反复论证形成的方案。维修前,这段长城仅剩的石头地基残破不堪,为避免爬山者肆意蹬踏,以及雨水冲刷、冰冻风化带来更大损坏,方案采取归安加固工艺,把散落在地基外的石头归放回原处,然后进行灌浆、夯实加固。

此事经网络披露后,国家文物局和辽宁省文物局22日就派员赶赴现场,多次上山核查修缮情况,并具体了解维修方案的审批落实及施工质量等情况,对这项工程进行全面调查评估,并承诺调查评估结果将会及时向社会公布。

辽宁省文物局局长丁辉坦承,修成“平板路”的确不好看,但符合抢救保护需要。这种中间略高、两边低的平板状,加上覆盖一层三合土,防水效果好,夏季可抵雨水冲刷、冬天可防存水上冻。他强调,这段长城是抢救性修缮,是防止长城加速破损,“是否好看”并不是最重要的。

资料显示,位于辽宁绥中县永安堡乡的锥子山长城是全国文物重点保护单位,始建于明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年),是辽宁境内的明长城主干线。锥子山长城不少段点坐落在燕山山脉的险峻山岭之间,加上这里地处深山老林,原汁原味,有人称它为“最美野长城”。

中国长城学会常务副会长、著名长城专家董耀会曾几次来过锥子山长城,对于其中一段被“抹平”,他认为这种维修的结果,让人们感受不到长城的文化和历史,人们与文化遗产对话的渠道被割断了。他说,尽管《长城保护条例》颁布后,国家对长城维修的程序要求越来越严了,但相关部门进行修缮时可依据的标准还是不够充分和明确。

维修程序还缺点啥:千万元补贴款,方案通过各级专家组评审?

记者了解到,这段修缮的长城大约有1200米长。2011年,绥中县文物局针对长城整体破损严重,部分地段有险情,委托辽宁省文物保护中心设计了维修方案。随后,方案连续通过了省文物局和国家文物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共获得国家1000多万元的补贴资金。

维修工程分4个标段,经招投标程序,分别由来自辽宁大连、沈阳和山东曲阜的四家古建公司施工,其中作为A标段的500米长城地基由大连园林古建公司维修,总造价300多万元,辽宁一家专业机构还对整个施工进行了全程监理。工程从2013年7月动工,2014年11月完工,目前已通过辽宁省文物局组织的技术验收,即将报国家文物局最终验收。

在勘察现场,记者见到了赶来送施工资料的大连园林古建公司和山东曲阜园林古建筑工程公司几名负责人。他们表示,尽管条件十分艰苦,但公司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施工,完全靠人工将一包包白灰和黄土从山脚背上来。

《长城保护条例》对修缮长城规定了十分严格的流程。维修申请和设计方案需向文物部门层层申报,各级文物部门都要组织专家组评审,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都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此次维修中,尽管相关单位资质完备,并严格遵守规定程序,但一些地方还是让人生疑。

记者在山脚下的小河口村走访,多位村民反映,当时维修长城时,村民们靠往山上背水泥挣钱。在“被抹平”长城的不远处,记者发现多个编织袋,里面装有疑似凝固的水泥块,用石头使劲砸都很难破碎。为此记者拨打大连园林古建公司一位姓李的女工程师的电话询问缘由,她在听筒那头沉默了一阵,随后挂断。

在派员实地勘察的同时,国家文物局表示,如维修工程存在施工管理、工程质量等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法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决不护短,决不姑息纵容;如涉及违法违规问题,将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记者注意到,评审、监督流程虽然严格,但存在“内部循环”现象。采访中一位文物局干部透露,此次维修,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都是上级文物局颁发的,维修方案也是他们组织专家评审,现在出了问题又由他们来调查,监督效果会好吗?

科学保护,如何让长城矗立地更长久?

《长城保护条例》颁布10年来取得了不小成绩,但是与长城巨大体量和保护需求相比,保护工作仍有不足,一些地方出现了乱修的现象,致使保护变成了破坏。

因长城沿线县区经济相对贫困,地方政府的维护资金也捉襟见肘。采访中绥中县文物局副局长刘春华说,绥中境内长城长度达130多公里,对濒临坍塌地段的抢救主要依靠国家投资,地方财政无力承受。调查人员发现,当地对这段长城的日常巡查、维护尚有不足。

董耀会表示,除了国家和地方要加大对长城保护的资金投入外,要充分调动社会的力量,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鼓励社会资本的进入,可以建立健全长城保护员制度,使长城沿线居民都成为保护者。

“绥中野长城事件”发生后,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接受媒体采访时说,长城今天的样子,一定是历史和自然赋予它的,这样的修复却改变了这个样子。如果今天的保护措施无法连接历史和未来,那保护就成了破坏。

董耀会认为,对长城的科学保护原则也有待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2006年颁布的《长城保护条例》规定,长城的修缮,应当遵守不改变原状的原则。国家文物局下发的《长城保护维修工作指导意见》则明确,长城保护维修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和最小干预的原则。“长城保护维修必须保持长城的原形制、原结构,优先使用原材料、原工艺”。为防止破坏事件的发生,更科学地修缮,是当前长城保护的重要课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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