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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沂违法小钢厂被拆:负责人刑拘官员被追责(2)

2016-09-17 07:40:11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针对部门监管不力问题,新沂市委、市政府也迅速启动问责程序,7月底就对瓦窑镇镇长、发改经济委、环保局分管负责人作出免职处理。

当地同时启动了调查追责程序,对瓦窑镇党委书记林秋鸿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瓦窑镇镇长钱胜利、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高峰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市发改经济委分管负责人杨镇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市环保局副局长刘剑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其中,钱胜利、高峰2名科级干部,涉嫌渎职,于8月17日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徐州市纪委对新沂市相关处级领导也启动了问责程序。

开展专项整治 防止“死灰复燃”

新沂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地正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编制下发了《新沂市清理取缔小炼钢等落后产能企业实施方案》,开展为期1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并对原已关停的2家小钢厂主要生产设备予以拆除。

“以前的问题之一就是没有及时关停到位,没有拆除相关设备。新一轮的排查将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对违法企业彻底断水断电、拆除生产设备、清理厂房、没收生产资料、没收产品。”王晓东说。

新沂市政府负责人还表示,围绕“三去一降一补”五大重点工作任务,当地已制定下发《新沂市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及5个具体实施方案,坚持源头控制,严把产业准入关,全面淘汰落后产能,有效压减低端低效产能,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同时从政策约束、监管责任、督查制度等方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执法检查,依法推动过剩产能加快退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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