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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六问电信诈骗:事后发几条防骗攻略是不够的(2)

2016-09-12 03:35:07  北京晨报    参与评论()人

公安部刑侦局局长杨东曾公开表示,电信诈骗屡打不绝主要存在五个方面原因:犯罪分子采用远程、非接触方式实施诈骗,侦破难度大,地域性职业犯罪重点地区 整治工作还很不彻底;金融等领域仍存在管理漏洞,大量银行卡被犯罪分子用于作案;电信领域手机、宽带用户非实名问题严重;现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难以适应 打击犯罪需要,打击一些与电信诈骗相关灰色产业无法可依。

在项立刚看来,反电信诈骗的最大问题是公安体系薄弱,犯罪分子已经是网络化、高效率、低成本、精细分工,而公安系统还是属地管理、网格化、低效率、高成本。所以很多诈骗数额并不巨大的诈骗案基本无法破掉。面对低成本、高收入的诈骗诱惑,骗子们怎能放弃这块肥肉呢?

5问

为什么监管缺失?

公安、电信、银行是治理电信诈骗的核心单位。在这里面,运营商该负多大的责任?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专家姜奇平曾指出,运营商为追逐利益而疏于监管难辞其咎。电话实名制实施了多年,为什么就没有完全到位?钱都是从银行取走的,银行是否担责,是否应该有紧急止付的处理方式?

但电信以及金融系统没有监管权力,也没有监管责任,对客户资料只能进行形式审查,对可能违规的客户也不能停止服务。除了运营商和银行,是不是应该有相应的行政部门负起相关责任?一些安全公司都能监测到的电信诈骗黑色产业链,媒体也多方披露,而为什么相关部门不作为?

仅仅是在事后发布几条防骗攻略,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必须建立起一个基于网络,以公安为核心,整合银行、电信等领域的一个网络系统,可以高效率实现认定、止付、抓捕。”项立刚说。

6问

为什么不严惩重罚?

电信诈骗已经到了人人喊打的境地,民众都在呼吁严惩诈骗犯。量刑太轻,不足以平民愤。但尴尬的是,电信诈骗存在举证难、定罪难等现实难题。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在徐玉玉一案中,诈骗金额不足1万元,但却是徐玉玉致死的导火线。

对于实施诈骗行为者尚有法可依,那么对于上游的泄露信息的网站、机构、个人又该如 何追究责任?我国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目前仍是空白。项立刚指出,目前从源头完全堵住信息泄露是不可能的,希望电信运营商和银行通过实名制解决所有的问题也是不可能的,但是加强打击力度形成震慑、提高犯罪成本是必须的。

北京晨报记者焦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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