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岗集国土资源管理所再次向寿福园公司下达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寿福园公司仍未停止违法行为。截至案发时,寿福园公司已在租用的土地上修建4千多座墓穴,其中,对外销售墓穴569座,加上相应的配套花卉苗木费用及管理费,销售额共计14033638元。
2015年4月2日,安徽商报再次以“曝光近三年公墓仍在违规卖”对牛寨公墓非法经营销售问题进行报道。
6人因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获刑
长丰县法院审理认为,寿福园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钱某甲、梁某、钱某乙,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修建墓地,造成牛寨村耕地大量毁坏,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公诉机关指控的周某甲、王某甲、周某乙作为岗集镇牛寨村村干部,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将该村76亩耕地出租给寿福园公司用于建设墓地,造成牛寨村耕地大量毁坏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三人的行为对寿福园公司、钱某甲、梁某、钱某乙的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起到帮助作用,属共同犯罪,属从犯。
此外,周某甲、王某甲、周某乙三人还在另两家公司在该村投资租地从事苗木、花卉生产的项目中,对测量多出的土地进行虚假登记造册冒领占地补助款,自2010年至2013年四年共计冒领补助款共计38184元,2014年春节期间,三人将上述冒领的补助款共同侵吞,每人得款12728元。法院认为,三人贪污数额较大,但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罪行、积极退赃,可以对三人犯贪污罪免予刑事处罚。
近日,长丰县法院判决,寿福园公司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罚金100万元;钱某甲、梁某、钱某乙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周某甲、王某甲、周某乙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均被判处罚金2万元,犯贪污罪,免予刑事处罚;寿福园公司的违法所得14033638元继续予以追缴。(王家丽、张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