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律师谈白银奸杀案:性变态非精神病 应承担刑责

2016-08-30 08:04:31  京华时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律师谈白银奸杀案:性变态非精神病应承担刑责

在甘肃省白银市,从1988年至2002年的14年间,先后发生了9起女性惨遭入室杀害的案件,凶手专挑红衣女性下手,作案手段残忍。其间,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也发生过两起类似案件。今年8月26日,甘肃警方在白银市工业学校一小卖部内将犯罪嫌疑人高承勇抓获。经过警方的初步审查,犯罪嫌疑人高承勇对11起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专家认为,这是典型的性变态强奸杀人案;性变态并非精神病,犯罪嫌疑人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

案情

凶手尾随或溜门入室奸杀女子

1988年至2002年,白银市白银区先后发生9起强奸残害女性的杀人案。警方确认,案件是同一人所为。然而,虽然案犯留有脚印、指纹、精液等线索,甚至警方模拟出了画像,但一直难以排查出其人。连环杀人案引发当地恐慌,警方悬赏20万元缉凶无果。

其间,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也发生了两起类似案件。

案情显示,11名被害人均为红衣女子,案犯进入家中或女子住处的方式多是尾随或溜门,作案时间多在白天。

2001年8月,白银系列恶性强奸杀人案被公安部重点督办。2004年,专案组将9起案件并案侦查。经长时间比对并论证,该案被定性为“性变态杀人案”。2004年8月5日,公安部组织专家会诊,将白银、包头两地共11名女子被杀案并案,确定为甘蒙“8·05”系列强奸杀人案。

2016年3月,公安部刑侦局组织开展疑难命案、积案攻坚行动,对甘蒙“8·05”系列强奸杀人案展开新一轮侦破工作。专家组确定了利用新科技手段对原有生物物证再利用的主攻方向,取得重大突破。8月26日,犯罪嫌疑人高承勇在其位于白银市工业学校的小卖部内落网。

高承勇现年52岁,被警方抓获后他对自己在白银、包头两地作案11起、杀死11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1988年5月26日下午5点多,23岁的女职工白某被害于白银区家中;

◎1994年7月27日下午2点50分许,白银市供电局19岁员工石某在宿舍遇害;

◎1998年1月16日下午4点多,白银区胜利街29岁的女青年杨某在家中遇害;

◎1998年1月19日下午5点45分左右,白银区水川路的27岁女子邓某家中遇害;

◎1998年7月30日下午6点多,白银供电局职工曾某8岁的女儿苗苗(化名)在家中遇害;

◎1998年11月30日上午11点左右,白银某公司女青年崔某在白银区东山路的家中被杀害;

◎2000年11月20日上午11点多,白银棉纺厂28岁的女工罗某在家中被杀害;

◎2001年5月22日上午9点左右,白银区妇幼保健站28岁女护士张某在其水川路的家中被害;

◎2002年2月9日,25岁的女子朱某在白银区一宾馆客房内被害。

揭秘

DNA-Y染色体锁定嫌疑人

性变态连环杀人案发生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武伯欣曾带研究生专门赶赴白银,并踏勘了多起现场,后来对该案进行了专门且系统深入的研究。武伯欣透露,他们于2006年至2007年间介入该案研究分析,他们了解到,多年以来,尽管各级公安机关作出了很多努力,但该案的侦破工作难有进展。“当时该案看得非常清楚,就是性变态作案,但当时的户籍制度、人口登记等管理存在很多疏漏,嫌疑人未进入排查范围。当时的技术和现在的技术也不一样。”

那么,第一起案发28年之后,警方是如何在茫茫人海之中锁定犯罪嫌疑人高承勇的?

据了解,DNA-Y染色体成了破案的关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与反恐怖学院院长陈刚接受央视记者采访时介绍,DNA-Y染色体是一种父系遗传基因,通过该基因,基本可以圈定一个家族范围。DNA存在于每一个细胞核里,在白银系列案件中,警方提取了嫌疑人的精斑,因此可以提取DNA进行检验。高承勇之所以被锁定,是因为其家族中某一个人在外地被警方抓获,警方在比对基因时,发现该人的基因与此案犯罪现场所提取到的基因具有很高的相似度,办案机关在海量的数据信息中找到了与高承勇相关的关键信息,提取了他的指纹和DNA,与当年命案现场留下的指纹和DNA进行信息比对,就此确定了高承勇的嫌疑人身份。

在央视记者第一次采访到高承勇时,他有一个请求:捐献自己的器官。对此陈刚分析,因为年龄不同,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可能会有一些变化,“可能年纪大了之后,会反思、会有良心发现”。另外,他可能知道自己罪不可赦,想在死之前挽回一点,给公众稍微留点好印象。

专家解读

典型的性变态强奸杀人案

“该案自第一起案发,以至后来的连续发案,所表现出来的就是典型的性变态强奸杀人案。”昨晚,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武伯欣分析称。

武伯欣称,从犯罪心理学上分析,性变态也是人格的一种变态,这表现在性行为上也与众不同,“其背离了当地或是当下社会的风俗习惯,违反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该系列案件从第一起发案,就表现了犯罪嫌疑人比较年轻这个特点,当时,因为他年龄还比较小,最初的性变态还不是特别严重,作案手段还处于初期,但是,从其作案的特征,就是其满足性欲的方式和满足性欲的对象这两方面看,和正常人就已经明显不一样。”

犯罪动机纯粹带有生物性

武伯欣认为,从犯罪嫌疑人选择的对象上看,他选择的都是女性,男性找女性,这个表现还是比较正常的,但是从其满足性欲的方式看,就是性变态的特征。他的满足方式,不像是正常的性犯罪,而是有明显的故意性。这种故意性则是完全受性冲动的影响,从研究看,他满足的方式非常残忍。一般讲,男子在性冲动的左右下,一般犯罪就是实施强奸、满足了就走,但他每一起案件都有明显的虐待和性宣泄,“实际上他是在凶残地杀人,有恃无恐地杀人。一般讲,看到血光,凶手会恐慌感上升,然后逃逸,但血光却助长了嫌疑人的性冲动,他感觉这种刺激更强烈。”

武伯欣分析,犯罪嫌疑人应在年轻的时候就已经产生了该类行为,且一步步变本加厉。“只要侦查过了风头,他就会重复;只要有特定的诱惑,他的性冲动马上会产生。他指向了特定的对象,比如,他找到都是年轻女子,或是身材姣好的,或是穿着某颜色衣服的。从我们掌握的情况看,这些女子都是比较丰满的。”

从犯罪动机上,武伯欣说,一般人作案多少会带有社会性,比如贪色、图财等,而该案纯粹地带有生物性,“他随着生理年龄的增长,作案的次数也会减少”。

性变态难以控制自身行为

针对网上热议高承勇是不是有精神病一事,武伯欣称,性变态并非精神病,“作案的时候,他不是控制不了自己的行为,而是难以控制自己的行为。精神病是大脑神经系统和心理的整体瓦解,性变态则是大脑功能正常,他完全可以做一些调控,他的想法带动着行为实施并达到目标,直到能满足欲望为止,从开始到结尾,他的思路是清晰的。”

谈及高承勇在案发后沉稳的表现,武伯欣称,一些犯罪嫌疑人角色转变非常彻底,“比如拦路抢劫,作案后会很快转变为旁观者、目击者角色,他不认为自己就是犯罪嫌疑人,再作案时也就没有负罪感。该案中犯罪嫌疑人就是这样,他的人格特点应该是粘液质的,这个性格特征就是比较沉稳,隐蔽性强,话不多,他自己从来也不提及此事,所以他家人都不知道。”

应当普及防范性变态知识

如何发现性变态并避免受到伤害?武伯欣认为,年轻女子应该随时察觉和识别,一是了解这方面的知识,第二是在独自、比较空旷的情况下,要提高警惕。“该系列案件发生的时间都是在白天。正是因为在白天,女性会以为平安无事,但性变态是不按常理出牌的,像一些公交车上的性摩擦,人再多他也不会顾及。”

武伯欣提出,尽管当下社会对女子着装越来越能容忍,但年轻女性还是应该适可而止,“毕竟性心理的诱惑不是来自一个方面,它不仅有视觉,还有听觉,肉体接触,色彩、语言诱惑,有时候人说话的声音好听,也容易惹起性变态的发作。另外,这些诱惑还会让他拿自己的妻子作比较,他认为比他的妻子身材好、长相好或是讲话好,这样就来瘾了。”

律师说法

性变态并非精神病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宋晓江分析,性变态杀人狂不能直接判定为精神病,“我觉得性变态与精神病两者是有不同层次的定义。性变态这类行为人,多数有着一个问题,就是自我心理及自我认可的极端性。由于认识的局限性,而受主观意识和意志的支配,陷于精神障碍状态,性变态者属于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人。而精神病,简单理解就是神志不清、行为不被感官控制。故虽然性变态是一种病态,但并不意味着性变态属于精神病。若性变态的人除了在取得性满足的方式上偏离正常之外,在情感、理智、智能等方面都没有异常的表现,则不属于精神病。”

宋晓江称,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对于性变态者,如伤害到他人或他人利益时,一般都要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宋晓江认为,从我国司法公正和保障人权的角度,犯罪嫌疑人是可以申请精神病鉴定的。

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

高承勇第一起案件发生在1988年,至今已经28年。11起案件中,有部分案件已经超过了20年的追诉时效,是否可以不追究该部分案件的刑责?

宋晓江表示,我国《刑法》第89条规定了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但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应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因此,该案是犯罪嫌疑人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要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是要追求其刑事责任的。

(责任编辑:陈倩 CN030)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