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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巡视“回头看”:常委之间相互批评37人次

2016-08-26 12:42:30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6年2月28日至4月27日,中央第五巡视组对安徽省进行了巡视“回头看”。6月1日,中央巡视组向安徽省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安徽省委对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全面接受、全面整改、立行立改。在省委领导下,全省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坚持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坚持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坚持整体联动、合力攻坚,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所有巡视反馈问题均已全面开展整改,省委整改方案确定的76项整改任务都已完成阶段性目标;面上开展的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业协会和学会不规范、干部人事管理突出问题、私设“小金库”及基层党组织长期不换届、不按规定交纳党费、滥发津贴补贴、“酒桌办公”等8个专项整治,大都基本完成整治任务;反馈意见中指出的30个具体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相关责任单位均向省委作出深刻检查,并追究了有关责任人责任;同时举一反三、着眼长远,本着“不贰过”原则,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了一批规章制度和长效机制。

一、切实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巡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视察安徽重要讲话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深入学习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和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中央对巡视工作的新定位新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不断增强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是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作为抓好巡视整改的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就巡视工作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讲话,思想深邃、鞭辟入里、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遵循,是做好巡视及巡视整改工作的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6月1日中央巡视组向我省反馈意见后,省委立即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建立由省委书记负总责、各常委分工负责、相关部门牵头、各级党组织共同推进整改的责任体系,促进整改工作深入扎实开展,确保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是坚持把巡视“回头看”作为对安徽工作和党员干部的极大关怀。开展巡视“回头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组织制度和方式方法的重要创新,向全党发出了坚韧不拔、矢志不渝加强党内监督的强烈信号,彰显了党中央从严管党治党的鲜明态度和坚强意志。我们认识到,中央对我省开展巡视“回头看”,充分体现了对安徽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安徽干部的关心爱护,是对我们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推动、对全省领导干部的“政治体检”、对全省工作的极大促进。我们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不断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闻过则喜的精神,以刮骨疗毒的勇气,确保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改到位、改彻底,为在中部崛起中闯出新路、建设创新型“三个强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坚持把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作为我们改进工作的有力指导。中央巡视组的反馈意见,代表中央的意见和要求,体现中央的权威。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拉响了警报,打了一针“清醒剂”;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实事求是、客观准确,给我们开出了一剂“祛病良方”。我们把反馈意见作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有力指导,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以“不贰过”的决心和意志,一件不落、一招不让抓好整改,既从点上抓具体事具体人,又从面上抓管党治党的落实,真正使巡视整改成为优化政治生态的重要抓手,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实践。

通过广泛深入的学习教育和思想动员,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化了对巡视整改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了党性观念和规矩意识,进一步坚定了从严管党治党的信心决心。全省上下思想统一、步调一致,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坚定地把中央对我省开展巡视“回头看”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强大动力,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真正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真的担当抓好巡视整改。

二、切实解决党的领导弱化问题,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在安徽落地生根

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我省“党的领导弱化、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我们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建立贯彻条例“1 N”制度体系,坚定不移加强党的领导,更好地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坚决抓好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履行整改主体责任。针对“省委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我们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坚定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拉紧责任链条,拧紧责任螺丝,建立责任体系,以严格的责任到位推动整改到位。

1.狠抓整改任务落实。针对“重部署轻落实,有的整改事项满足于开会布置、发文传达,一些工作‘停在路上、悬在空中’;有的整改事项上不严、下不紧,工作没有真正落实”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在省委常委会领导下进行,成立省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省委书记王学军任组长,省委副书记李国英任副组长,省委常委、纪委书记王宾宜,省委常委、秘书长唐承沛,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树隆,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邓向阳为领导小组成员,对整改工作直接领导、全程推动、全面把关。二是召开省委常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省委常委会班子及成员围绕巡视反馈的问题,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检查,深挖问题根源,开展积极健康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5个方面16条整改措施。常委同志之间相互批评37人次,提出45条意见,并进一步明确了整改方向和着力重点。三是坚持标准要严、措施要实,围绕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项梳理,深入研究制定《关于中央巡视组对我省开展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及《整改清单》,并以省委文件印发。其中《整改方案》明确了76项具体整改任务和每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期限,《整改清单》包括以巡视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为依据制定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四是压紧压实责任,省委向直接管理的174家党委(党组)一对一下发整改任务书,并同时抄送分管省级领导。任务书采取“基本 ”的模式,“基本”的任务是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3类9项20个问题、所有地方和部门都要对照整改,“ ”的部分是反馈意见中点名指出的具体单位和问题,并根据问题属性,分门别类对整改任务、责任、时限作出严格规定。五是实行挂图作战,按照整改方案的部署,绘制整改“作战图”,建立整改工作台账,从任务安排、工作部署、责任单位到整改进展、整改结果,每个环节都详细记录在案,一个单位一个户头,一个问题一个卷宗,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六是注重整体联动,对上一轮巡视反馈问题进行“回头看”,梳理出10个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进行“再分析、再整改”,确保全面实现整改目标。七是做到专班负责,成立省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建立协调管控平台,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切实提高推动整改战斗力。

2.系统深入抓好整改。针对“有的问题整改就事论事,举一反三不够”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组织力量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深入分析,着力从源头上防范和解决问题。充分运用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结果,建立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二是扎实开展“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共查处“酒桌办公”典型问题20起,处理67人,公开通报8起典型案例。制定《省内公务活动禁止饮酒规定》,明确省内公务活动(除外事、招商引资等活动外)一律不准饮酒。三是对巡视问题深查细究,严肃查处“有的领导干部在职时违规将行政权力转移到协会、退休后到协会任职谋利”问题。责令省质监局停止执行《关于下放行政职能中事务性工作的通知》,将下放协会的所有行政职能全部收回。

3.扎实有效推进整改。针对“有的问题仍然存在、没有切实整改”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做到“三个全覆盖”。其一是整改单位全覆盖。不论是反馈意见指名道姓的地方和单位,还是没有被点名的,全部纳入整改对象。省委管理的174家党委(党组)均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深入自查自纠,严肃认真整改,确保各项任务落地有声。其二是整改问题全覆盖。要求所有单位严格对照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进行排查,做到逐条对照、深入整改。174家党委(党组)共查找问题4140个,均开展全面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其三是整改任务全覆盖。要求各级党组织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安排省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174家党委(党组)整改方案进行严格审查,对结合实际不够紧、整改措施不够实的25家党委(党组)整改方案,责令修改完善后重新上报。二是强化督促检查。制定《中央巡视组对我省开展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督促检查办法》,派出督查组随机对2个市和8个省直单位开展第一轮实地督查,发出58份督办通知书并跟踪督办。针对一些单位对照检查不深入、举一反三不够等问题,约谈5家相关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时纠正。九届省委第十三轮巡视,将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作为巡视监督的重要内容。三是强化考核问责。制定《中央巡视组对我省开展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考核办法》及评估验收方案,对整改情况进行动态考核评估,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重要内容。四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的意见》。五是组成联合工作组,赴省环保厅实地督导,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防范发生系统性廉政风险。省环保厅党组制定了《省环保厅贯彻落实省委全面从严治党若干意见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排查廉政风险点强化防控措施的通知》,对7项下放的行政审批权力开展专项督查,制定7大类48项行政权力监管细则,建立健全42项制度规定。

4.持续用力加快整改。针对“有的问题整改缓慢,边改边犯”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突出立行立改,明确整改“时间表”和“施工图”。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41个地方和单位存在的30个具体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面上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了8个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合力推进,目前大都基本完成整治任务;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需要较长时间解决的问题,坚持跟踪督办,持续推进落实,确保半年内见到明显成效,一年内基本整改到位。二是坚持定期调度,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汇总、一季一报告”制度。省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10次召开会议,把握整改进展情况,研究整改推进措施,调度整改重点工作。174家党委(党组)每周五下午书面报告整改进展情况,没有进展的也要零报告。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3家责任单位,每周书面报告牵头整改任务进展情况。三是加快工作节奏,全面提速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治工作。将超配干部消化作为巡视检查、换届风气督查的重点内容,发现问题严肃问责。对未完成消化任务的地方和单位,专门下发整改督办通知,倒排工作计划、实行盘点销号。四是实行更加严格的干部选拔任用方案预审制度。对没有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方案一律不予审批;对已完成消化任务的严格职数把关,坚决杜绝新的超配。

(二)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确保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针对“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顶风违规违纪问题明显、干部群众对一些中央早就提出治理的问题反映依然强烈”问题,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5.持续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整治。针对“违规经商办企业多而不清”问题,我们在省直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开展了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就有关问题对28名厅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函询,对7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截至目前,省直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已脱钩、合并、划转、变更、注销企业或退出企业股份181个。在此基础上,正在研究制定规范市厅级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相关规定。针对省粮食局下属3家事业单位成立9家公司的问题,省纪委督导省粮食局对9家公司成立的报批、出资、日常经营、是否存在党员领导干部兼职或入股情况进行调查清理,撤销3家、注销3家,理顺其余3家产权和经营关系,明确权责界限,纠正政企、政事、事企不分问题,对2名相关党组成员进行了诫勉谈话。针对省文化厅所属文物保护中心利用垄断地位谋利的问题,责成省文化厅立即对文物保护中心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省文化厅已注销文物保护中心,督促8名兼职人员退还项目奖励款25万元,对6名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警告、辞退等处分。

6.加强对协会学会不规范问题的专项整治。针对“协会学会乱而不治”问题,我们在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了行业协会和学会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对未经审批兼职、超龄兼职、超届兼职、违规取酬和获取额外利益等问题进行了整改。查找主管部门及所属行业协会和学会问题45个,已全部解决。反馈意见中指出的22家挂靠的行业协会和学会不规范问题,已全面整改,兼职人员已退出,违规领取的报酬已清退,行业协会精简合并或撤销,33名相关人员受到处分,其中自我批评2人,批评教育10人,约谈8人,责令作出深刻检查3人,调离岗位1人,诫勉谈话3人,给予警告处分4人,给予严重警告处分1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在此基础上,研究完善领导干部在行业协会和学会兼职审批把关、领导干部兼职情况定期报告、行业协会和学会会费票据管理、行业协会和学会准入退出等制度机制。

7. 加强对私设“小金库”问题的专项整治。针对“‘小金库’禁而不绝”问题,我们在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和16个省辖市105个县(市、区)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整治。共查出“小金库”174个,涉及金额6722.61万元,已纠正处理“小金库”164个,收回资金3754.15万元,处理了38名相关责任人;其余10个“小金库”正按照规定程序抓紧处理,将于8月底前纠正处理完毕。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将“小金库”治理工作纳入财政部门日常监管和审计部门审计监督范围。针对省农委违规套取资金的问题,责令省农委停止以文印费、租车费、网络费等名义抵支食堂餐费等费用,对2名相关责任人员在前期约谈基础上给予调离和降级处分。针对省委老干部局坐收坐支房屋租金的问题,责成省委老干部局修订财务工作管理办法,严格预算外资金管理,对当事人进行问责。

8.加强对乱发津补贴问题的专项整治。针对“津补贴发放乱象丛生”问题,我们在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和省辖市开展了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对认定违规发放的项目一律责令停止执行,对违规发放的资金一律予以追缴。

三、切实解决党的建设缺失问题,真正担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我省“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担当不够、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突出”问题,我们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认真对照检查,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针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得力”问题,我们进一步树牢从严管党治党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9.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针对“省委政治担当不够,存在‘好人主义’,搞一团和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温不火’”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巡视“回头看”以来,省委先后召开14次常委会会议、6次书记专题会议研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举措,梳理问题线索,制定分类处理意见。4月15日,省委书记王学军集体约谈省直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求深化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担当,坚决防止和纠正“不温不火”问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制定《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若干意见》,明确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实行严格的工作考核和问责,逐级压实责任。制定《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通知》,在省辖市、省直单位、省属高校和省属企业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制度和落实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制度。二是狠抓责任落实。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省辖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省直单位、省属高校、省属企业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180余人向省委书面述廉述责,全省5588名县处级干部和企事业单位中层干部向上级党委(党组)书面述廉述责。三是敢于动真碰硬。切实用好“两个责任”考核成果,对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全省8个省辖市和3个省直单位在年度考核中对所属56个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严格落实廉政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制度规定,上半年对14名省管领导干部实施约谈或函询,督促各省辖市、省直单位、省属高校、省属企业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约谈所属地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7253人次。省纪委对省直单位15起典型违纪案件进行了通报,给予11名厅级领导干部党政纪处分。

10.严肃督办查处违规违纪问题。针对“违规违纪问题查处不力、巡视和审计发现大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但很多问题高举轻放甚至不处理”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三十条,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手段,紧扣重要时间节点,强化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今年以来,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50起,处理151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85人,并先后分10批对54起典型问题进行了公开通报曝光。其中6月份以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8起,处理21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91人,公开通报曝光3批17起。二是深挖细查执纪审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加大对巡视和审计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查处力度,健全完善相关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制定《关于省管干部违纪案件中涉及其他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办理意见》,加强跟踪督办,建立巡视办、巡视组、被巡视单位三级整改台账,对巡视和审计发现移送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逐一编号、定期对账、办结一个、销号一个。三是严格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要求全省各级纪委每月向上级纪委报送本地区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数据,定期分析梳理和检查督办。研究制定省辖市纪委向省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情况的规定。四是扎实推进派驻监督全覆盖,提升执纪审查能力。出台《关于全面落实省纪委向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设立36个派驻纪检组和1个纪工委,实现对省直单位的派驻全覆盖。选优配强纪检组长、副组长,提高履职能力。针对池州市纪委和省工商局查处信访件不力的问题,省纪委派出督导组指导对信访件进行重新核查。池州市纪委经过重新排查后新立案17件,处分9人,正在核查16件。省工商局认真查办有关信访件,处分3人,通报批评1人,根据管理权限批转有关市工商局调查处理185件。

11.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针对“责任追究力度不大”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严格执行《安徽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加强对全省各单位落实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管党治党不到位、不尽责的,严肃问责、限时整改。二是对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腐败等问题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和党组织责任。对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发生的多起违纪违法案件上查一级。对全省医疗卫生系统、国土资源系统、环境保护系统腐败案件和“山东疫苗”、扶贫领域侵占群众利益等案件,实施“一案双查”和责任追究,及时通报典型案例。三是对省直单位滥发津贴补贴、私设“小金库”、领导干部兼职兼薪等问题实施“一案双查”。

12.着力提高纪检监察队伍执纪审查能力。针对“执纪审查能力不强,省纪委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有的措施不当、工作拖沓”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着力提升执纪审查能力。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深化“争做守纪模范、争当执纪尖兵”活动成果,开展“比学习、比作风、比贡献,争当优秀纪检监察干部”活动,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大干部业务培训力度,今年上半年举办培训班17期、培训干部1900多名,选派50名干部参加中央纪委培训。从全省纪检监察、政法系统、审计等部门选拔10名业务骨干充实到机关纪检监察室。二是着力改进执纪审查措施。修订全省查办案件考核办法,对排名靠后的省辖市纪委书记进行约谈。着力转变执纪审查理念和方式方法。

(四)坚持从严管党治党,不断加强党的组织建设。针对反馈意见提出的“一些党组织软弱涣散、形同虚设”问题,我们持续深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的整体功能。

13.大力加强党的组织建设。针对“一些省直部门和事业单位业务工作‘踩油门’、党建工作‘挂空挡’、管党治党‘灯下黑’”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督促省直部门和事业单位党组(党委)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入开展省直单位“从严落实机关党建责任推进年”活动,督促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组(党委)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机关党委具体负责、处室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组织开展省直机关领导班子党建考核工作,逐一进行对照评分,督促抓好问题整改。二是组建督查调研组对全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情况开展专项督查,举办全省贯彻两个条例和我省配套制度培训班。开展党组清理规范工作,对全省已设立的4704个党组进行全面摸底,共撤销党组19个、新设党组26个,调整超过规定人数标准配备的党组成员111人,调整担任党组成员的非领导职务人员65人。三是持续深化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全省倒排确定1568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按照分类施策原则,通过领导干部挂点、结对单位帮扶、选派第一书记、分级重点跟踪等措施,认真抓好整顿提高工作。目前,所有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都制定了整改方案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同意,784个完成了整顿任务。针对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责成宿州市委对巡视反馈的基层党组织班子配备不齐、内耗严重问题,通过内挖、外选、下派等途径配齐配强班子,持续抓好问题整改;调查核实并认真处理埇桥区栏杆镇刘寨村“收费”发展党员问题。

(五)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针对反馈意见提出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时有发生”问题,我们坚持教育和管理监督并重,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六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做到对党忠诚、干净干事、敢于担当。

14.全面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针对“有的党组织和党员弄虚作假、欺骗组织”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严格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巡视监督,发挥政治巡视威慑、遏制、治本作用。认真贯彻中组部关于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实施细则,今年以来对领导干部开展提醒839次、函询303次、诫勉175次,涉及厅级干部21人。正在研究制定《安徽省部门和单位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安徽省省管领导干部任前经济责任告知办法》等制度,今年计划对55名省管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已完成31个。畅通12380“四位一体”信访举报平台,加大举报受理和查核力度,今年以来共受理举报233件,查实13件,处理6人。针对省政府法制办、省贸促会编造文件和会议记录的问题,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追责。二是加大党政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监管力度。严格完善登记备案人员信息库,建立登记备案工作协调机制,明确报备责任,扩大报备范围,确保省管干部、重点人员应备尽备。今年以来,全省新增备案人员16739人。严格因私出国(境)审批。严格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对各市组织开展检查,督促86家省直单位进行自查自纠。

15.坚决查处对抗组织监督的行为。针对“个别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干扰对抗组织监督”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加大对干扰对抗组织监督问题的查处力度,上半年巡视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的问题110个,查处对抗组织审查违纪行为46人。二是深入开展“打击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惩处了一批乡霸、村霸和“黑恶”村官。针对个别村干部拦截殴打反映问题群众的问题,督促泗县县委对该县时邵村党支部书记顾翠英进行立案调查,给予顾翠英开除党籍处分,并通报全省。针对个别县法院主要负责人公然质疑巡视工作必要性的问题,责成宿州市委给予灵璧县法院原主要负责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法院党组书记职务,并按程序提请免去其法院院长职务。针对省委老干部局不如实回复省纪委关于兼职取酬函询的问题,责成省委老干部局立即整改兼职取酬问题,退缴兼职取酬款。

(六)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针对反馈意见提出的“选人用人问题突出”问题,我们牢固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四个凡提”要求,严把选人用人关口,强化责任追究,切实营造风清气正选人用人环境。

16.严格按规矩选人用人。针对“存在买官卖官、带病提拔”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坚持好干部标准,切实将干部选准、班子配强。注重发挥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坚决把好人选政治关、作风关、能力关、廉洁关,切实将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优秀干部发现出来、使用起来。二是严肃处理买官卖官人员。加强纪检、组织、审判、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对反馈意见指出的34名受到开除党籍以上处分的省管干部,特别是涉及买官卖官的14人和存在“带病提拔”的27人违纪事实进行梳理,严格甄别界定,及时掌握信息,建立和完善“特别监督档案”,依纪依规从严追究买官卖官者的责任,共计处理了107名相关人员。三是注重提高考察质量。严把选人用人关口,对问题没有查清、疑点没有消除的,一律不作为提名人选。县(市、区)党委换届期间,对收到的77件反映有关换届人选举报逐一查核,3人被取消人选资格,3人不再提名。四是强化选人用人责任追究。正在研究制定《关于对“带病提拔”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倒查办法》,对违规失责等问题,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问责责任人。深入开展干部人事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省直各单位自查问题256个,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机制153项,问责相关人员48人。省委组织部对24家省直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发现和督促整改问题65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问责相关人员20人。

17.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针对“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不严”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加大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政策宣传力度,编制《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政策汇编》,发放各单位组织学习,使填报对象明确填报要求、知晓填报纪律,做到如实规范填报。二是对多名干部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形进行全面倒查,并严肃批评教育,要求重新填报;对少数未报告股票金额较大、房产面积较多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了专项核实,对当事人进行严肃批评,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三是用好抽查核实结果,对2015年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验证工作中发现的违规和不如实报告问题,责成相关单位将1人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给予2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调整岗位、4人诫勉处理。四是督促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严格执行提任人选只有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经过核实后才能提交会议研究的规定,结合换届风气巡回督查、选人用人突出问题专项检查等,对16个省辖市、24个省直单位执行“凡提必核”情况进行重点检查,责成相关单位进行严肃问责处理。

四、切实解决廉政风险较大问题,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这场硬仗

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我省“廉政风险较大、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问题,我们保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斗争。

(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继续高悬反腐利剑,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确保权力行使不偏向、不变质、不越轨。

18.着力查处重点领域腐败。针对“重点领域腐败问题仍然突出”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突出整治重点,对工程项目、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国有企业等领域涉嫌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腐败问题,进行重点排查,严厉惩治。今年以来,查处涉及工程项目、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等重点领域腐败的厅局级干部7人,占总数的25.9%。二是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管人、管钱、管物等重点人员、重要岗位的监督。三是立足抓早抓小,防患未然。今年以来,省本级开展谈话函询342件,同比增长71.9%。四是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监管制度,采取巡视、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强化监督和管理,并在2016年第一轮巡视已经实现省属骨干企业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强对国有企业巡视整改情况的监督。针对国元证券原总裁助理王卫宁职务侵占违法问题,责令省国资委党委、国元控股集团党委深刻反思整改。国元证券党委给予王卫宁等人开除党籍处分,并举一反三,采取全面排查企业廉洁风险、建立风险智能管理系统等措施,防止违法问题再次发生。

(八)严肃查处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根基。坚持严字当头,重点督办,让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中有更多的获得感。

19.推动反腐触角向基层延伸。针对“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量大面广”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严格落实县乡党委主体责任,坚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县乡纪委的主要任务。组织召开重点督办省辖市纪委书记集体约谈会,首批对16个县(区)进行重点督办,层层传导压力。二是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重点督办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重点查处和纠正在低保报批等方面优亲厚友、寻租谋私,套取和冒领惠农资金、危房改造资金和救济款,在土地征收征用、房屋拆迁安置中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严重问题。严肃处理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今年以来,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637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747人次。其中,6月份查处465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27人次。

(九)牢固树立“打持久战”思想,坚定不移地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坚决贯彻执行中央惩治腐败各项决策部署,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不断形成强大震慑,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浓厚氛围。

20.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针对“少数干部仍然不收敛不收手”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持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中央巡视“回头看”以来,先后查处了亳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效先,省民委副主任沙圣虎,省司法厅副厅长程瀚,安庆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范先汉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二是坚决减少存量、遏制增量,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今年1至6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26899次。其中暂存164次,仅占0.6%,同比下降58.8%。三是发挥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加强执纪执法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细化案件线索通报、移送和办案过程中协作配合的具体规定,建立日常联系制度和经常性报告制度。四是加大以案说纪和警示教育力度,深入剖析严重违纪违法干部的典型案例。今年以来,向社会公开发布副处级以上干部纪律审查信息32起,其中6月份以来发布4起,切实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

五、切实抓好后续整改工作,确保全面如期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将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再接再厉、乘胜追击,坚决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一)强化责任担当,始终把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主责就是守责、守土必须尽责,始终把抓好巡视整改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日程,克服“好人主义”,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省委常委会将进一步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谋划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指导纠正。各级党组织始终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好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延伸到“最后一公里”,以严格的责任到位推动整改落实到位。

(二)坚持紧盯不放,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和30个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按照《中央巡视组对我省开展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考核办法》及评估验收方案要求,严格督查和评估验收,认真跟踪问效,防止出现反弹;对174家党委(党组)自我查找出的4140个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动态评估,加强定期调度和跟踪督办,严肃约谈整改滞后单位主要负责人,确保按时限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对需要不断深化的干部人事管理突出问题、不按规定交纳党费、滥发津贴补贴、“酒桌办公”等专项整治,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不达目的决不收兵;对需要举一反三、长期坚持的21个整改事项,坚持挂账不销账,咬定青山不放松,确保久久为功、善作善成。

(三)注重标本兼治,着力强化建章立制工作。更加注重治本,着力从个性问题中找出共性问题,从“面”上问题挖掘“根”上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制定省级层面巡视整改制度建设清单,明确制度建设任务,加快制度建设步伐,做到工作推进到哪里、制度就覆盖到哪里,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就完善到哪里,切实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今年以来,省级层面已出台制度性文件68件,其中6月以来出台31件;省委制定有关加强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等制度性文件37件,其中6月以来制定16件。年内,省级层面还将有针对性地出台40项制度。一是加强党的领导方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省委“1 N”制度体系,“1”是《中共安徽省委工作规则》,“N”是细化条例要求的其他15项配套制度,切实建立起省市县三级党委执行《条例》系统性的制度体系。二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方面。制定出台省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信息化平台,完善并用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工作平台、中央文电办理平台、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平台、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平台“四大平台”等。三是加强党的建设方面。制定出台《省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责任清单(修订)》《市厅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责任清单和考核评价办法(修订)》《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党费收缴工作定期公示制度》《省直机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施意见》《省辖市、县(市、区)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等。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制定出台《关于依法惩治重点领域腐败犯罪的工作意见》《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管理办法》《规范市厅级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相关规定》等,强化监管,堵塞漏洞,以科学有效、务实管用的制度机制保障和巩固整改成效。

六、切实运用巡视整改成果,着力构建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及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若干意见》,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好巡视整改成果,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一)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坚定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向党中央看齐,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各项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中央要求的坚决照办,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确保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在安徽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完善运行机制,坚定不移加强党的领导。深入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重要法规,认真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工作规则》及相关配套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级党委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意见》,坚持和完善常委会集体领导制度和议事决策机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将把牢方向、依法依规、民主集中、落实责任贯穿到党委重大事项决策的全过程,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

(三)完善责任机制,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一步完善问责制度,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对管党治党不到位、不尽责的,严肃依规问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以问责常态化促进履职到位,推动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不断建立健全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考核权重,完善考核指标、考核内容、考核方式,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全面进步。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情况报告和检查制度,坚持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制度。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三个清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真正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坚强战斗堡垒。

(四)完善惩防机制,坚定不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贯彻中央要求,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严格尊崇党章,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真正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大力推进巡视、审计监督、重要岗位干部交流轮岗、制度规范“四个全覆盖”,切实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认真落实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自觉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机关履行监督责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着力营造积极向上、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从政环境,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坚定地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提出的“一大目标”高高举起来,“五大任务”全面落到位,奋力在中部崛起中闯出新路,坚定地向全国第一方阵冲刺,努力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安徽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1-12388;邮政信箱:安徽省纪委信访室;网络监督方式:http://anhui.12388.gov.cn。

中共安徽省委

201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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