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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池国土局原局长受贿518万 花百万包养情妇(2)

2016-08-25 07:42:29  检察日报 作者:邓铁军 傅大富    参与评论()人

归案后的韦继武,始终无法拿出合理理由和依据向检察机关解释自己独断专行的动机。这个行为,最后为他自己招来了一项滥用职权的罪名。

韦继武不仅没有意识到自己在权力滥用上的荒唐,反而滋生出越来越强烈的“权力痴迷”情结。2011年,恰逢广西各地进行县级领导班子换届,韦继武萌生了到河池市下属的某县去当县长的念头。为让“梦想照进现实”,韦继武拿出22万元现金,交给一名自称有“关系”的老板帮他去跑官买官。不消说,这个荒诞故事是没有结尾的,那笔钱也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了。

收了500多万贿赂款

滥权与谋私是一对“孪生子”。从2009年起,借自治区国土资源局批复同意河池市多个土地整治项目的机会,韦继武将土地整治工程当作待价而沽的“商品”安排给一些公司老板承包,以换取回扣及好处费。

2009年,韦继武在一个饭局上认识了一个自称做电器和房地产生意的商人朱某。朱某似乎特别讲义气、够朋友,认识韦继武后,时常从凤山县赶到河池市请韦继武吃饭、喝茶。待关系混熟后,朱某提出想参与一些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同时承诺如果项目做成了,定有重谢。对此,韦继武心动了。

不久,合同价款1200多万元的河池市金城江区侧岭乡拉合村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土地整治项目以及合同价款达1850万元的另外3个土地整治项目先后正式立项,韦继武帮助朱某以“挂靠”方式中标揽下工程,让朱某狠赚了一笔。朱某则先后给韦继武送去了170万元的“好处费”。

2012年1月,韦继武到河池下属宜州市与南丹县调研,两次与当地的国土资源局局长“打招呼”,谎称朱某是自治区某领导的亲戚,要求把宜州市和南丹县等5个土地整治工程交给朱某做。有顶头上司的专门叮嘱,宜州市和南丹县两地国土资源局局长哪敢怠慢,由此,朱某又先后中标了该两地的合同价款达3600多万元的土地整治项目。感觉怪怪的倒是朱某,自己本是一个主营电器的个体商贩,只因搭识了韦局长,竟然摇身变为专做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的大老板,一连做了不少工程。朱某喜不自禁,2012年中秋节前,又给韦继武送去20万元好处费。

其实,精明的韦继武早就感觉到将土地整治项目工程交给一个人做有风险。因此,还在与朱某交往期间,他就开始思忖如何既扩大“权力寻租”空间,又减弱问题暴露风险的良策。他想到了自己当老师时的学生覃某和唐某。韦与这两人联系上后,单刀直入,问他们有无兴趣承揽一些土地整治工程。覃某和唐某原本都不是做工程的,现在有韦局长主动将发财机会送上来,哪有不答应的道理。于是,三人如此这般商定了相关事宜。

从2010年至2013年,韦继武利用职务之便,帮助覃某获得了7个土地整治项目,合同总价款达8360万元。帮助唐某获得了11个土地整治项目,合同总价款也是数千万元。事后,覃某和唐某分别回馈给“恩师”韦继武共190万元的感谢费。

除了借助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的招投标牟利,韦继武还利用审批采矿证、土地使用证的机会圈钱。2006年至2012年间,他通过斡旋和指令下属机构修改规则的机会,帮助河池市J公司取得了环江县的一个采矿权证,并先后4次索取、收受J公司100万元;帮助广西X集团与J公司联合竞拍取得一块土地办理使用证,两次收取了对方给予的好处费13万元。

被检察机关侦查认定的518万元的贿赂款,韦继武就是这样一笔笔敛积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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