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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审计厅:一个市4138套公租房空置超一年

2016-07-26 14:51:45  羊城晚报    参与评论()人

羊城晚报记者 黄丽娜

今天上午,广东省审计厅厅长何丽娟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了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据了解,对上年度审计中反映出的问题,截至6月底,相关部门和单位已按照审计要求上缴、追回或归还各级财政资金15.09亿元,拨付滞留和闲置资金33.65亿元,规范会计账目资金292.87亿元,促进落实项目资金2.25亿元;根据审计建议完善各项规章制度158项,处理有关责任人106人等。

171.35亿元转移支付发迟了

审计显示,2015年省级财政预算执行良好,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182.14亿元,总支出5884.93亿元,年终结转297.21亿元。

但预算执行情况依然不理想,有27笔省级一般转移支付资金、87笔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合计171.35亿元下达不够及时。同时,部分资金存在闲置。

审计抽查发现,2015年省级企业研究开发资金、省级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贴息、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等19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合计62.58亿元,由于种种原因滞留在下级财政或项目单位4个月以上,最长达1年。

此外,审计抽查7项受托管理的政策性基金,有5项投向的行业或领域出现交叉重复;有1项投资方式不符合规定,涉及金额3.85亿元;有1项违规购买非保本型理财产品,涉及金额1亿元。

7个市应征未征税费8.62亿元

2015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了101.89%,增长12.8%,其中税收收入占比91%,增长9%。但省审计厅对省地税局土地增值税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时却发现不少问题,特别是对湛江、茂名、阳江、云浮、韶关、梅州、清远、河源等8市进行重点调查时发现,有7个市应征未征税费8.62亿元。

同时,还违规征税1.72亿元。有2个县对不应征税的41宗土地交易征收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税款1.23亿元;有1个市错用税额标准、多计征税面积导致多征26宗土地耕地占用税3628.97万元;有1个市提前征收2家企业下一年度资源税和企业所得税合计1254.7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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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政:

一地级市债务率已超警戒线

省审计厅去年对阳江、湛江、茂名、云浮4个市2014年度财政决算情况,和佛山市南海区等22个县(市、区,下同)2012年至2015年6月财政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最大问题是政府的地方债:有一个市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已超过国际警戒线标准;有8个县(市、区)近3年逾期债务率达28.5%以上,偿债压力和风险较大。

8个县两年债务增长超30%

在对4个地级市的政府性债务审计中发现,有2个市债务规模增长较快,2014年市本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比上年分别增长68.32%和29.13%,其中一个市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超过国际警戒线标准;有3个市违规新增BT方式融资20.79亿元;有2个市未按规定用途使用债务资金17.44亿元;有1个市财政违规为国有企业提供86.5亿元融资担保;有1个市违规设立3家融资平台公司。

在对22个县的政府性债务审计中发现,有8个县政府性债务在近两年时间里债务增长率超30%以上;有8个县近3年逾期债务率达28.5%以上,偿债压力和风险较大;有5个县少报政府性债务106.75亿元,3个县多报政府性债务6.42亿元。

省审计厅表示,要密切关注市县政府债务规模增长较快的问题,严格按照规定程度和当地实际适度举借新债,坚决纠正政府违规举债及提供信用担保等行为;注意利用财政部确定的风险指标,加强对政府债务规模、结构和安全性等的监测和评估,对债务高风险地区及时作出预警,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

2个市违规借给国企8.27亿元

在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审计发现,2个市违规向国有企业出借财政资金8.27亿元;有2个市超范围支出土地出让金、教育费附加等财政资金7.31亿元;有2个市违规安排非税收入返还及计提奖励经费等1.41亿元;有1个市滞留省级教育专项资金2955.29万元超过半年未拨付;有2个市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收取费用1.39亿元;有1个市非税收入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涉及金额2.39亿元。

审计还发现,4个市少列、多列预算收入24.32亿元,少列、多列预算支出38.64亿元;有2个市取得补助收入或追加支出时未报告市人大,涉及补助收入67.77亿元、追加支出3.74亿元。

14个县挪用财政专项资金58亿多元

有14个县挪用财政专项资金58.13亿元;有11个县闲置、滞留财政专项资金45.25亿元;有8个县违规出借财政资金10.14亿元;有10个县虚增财政收入34.30亿元;有5个县财政支出未纳入预算,涉及金额45.43亿元;有15个县未及时将非税收入上缴国库,涉及金额59.38亿元;有9个县(市、区)违规发放奖金补贴,涉及金额1.22亿元;有1个区有31处物业资产未登记入账;有3个县(市、区)未按规定追缴国有资产经营收益7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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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违规会议费近450万元

省审计厅2015年度首次对纳入省财政集中监管系统的112家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实施在线审计监督,同时重点对省财政厅、教育厅、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环境保护厅、农业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卫生计生委等30家省级单位2015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延伸审计其所属50个下属单位,涉及资金总额163.37亿元。

“三公经费”:527次接待无公函邀请函

在对“三公经费”的审计中发现,在公车使用方面,112个政府部门中,有2个部门单位违规长期借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9台;有4个部门单位违规到非定点厂家维修、保养和租用车辆,涉及金额64.97万元;有2个部门单位向下属单位转嫁公车费用,涉及金额5.72万元。

在公务接待费方面,有11个部门单位527次接待活动没有公函、邀请函,涉及金额130.4万元;有4个部门单位在“差旅费”“办公费”等其他费用列支公务接待费,涉及金额20.3万元;有2个部门单位在公务接待费中列支接待对象的差旅费,涉及金额4.36万元。

在因公出国(境)费方面,有2个部门单位7个团组因公出国(境)费超预算10.25万元。

会议费:非定点酒店召开会议88个

在对112个部门会议费的审议中发现,有6个部门单位23个会议费用超标准33.42万元;有1个单位的4个会议费用超预算0.78万元;有5个部门单位在会议费中列支培训费等其他费用45.84万元;有3个部门单位计划外召开会议41个;有3个部门单位在非定点酒店召开会议88个,涉及金额202.1万元;有9个部门单位45个会议存在会议费用报销凭证不齐全等问题,涉及金额176.87万元。

在差旅费使用上,有2个部门单位的128次出差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涉及金额28.84万元;有2个部门单位超标准、超范围报销差旅费1.27万元;有3个部门单位在差旅费中列支公务用车费用等其他费用14.92万元。

32.31亿元预算执行率偏低

部分项目有预算,但执行率低。有21个部门单位589个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涉及金额32.31亿元。如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部及下属单位有167个项目执行率低于30%,涉及金额5.87亿元;省农科院本部和下属单位有31个项目执行率低于30%,涉及金额3228.04万元。

6部门4200多万元资金未 “收支两条线”

有8个部门单位以拨代支或虚列支出,涉及金额2319.21万元。有17个部门单位无预算支出或扩大支出范围,涉及3697.88万元。

有6个部门单位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涉及金额4239.19万元。如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未按规定将办学收入上缴省财政,涉及金额863.11万元。

2900多万元未实行政府采购

审计还发现,有15个部门单位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2902.39万元;有4个部门单位本级和9个部门单位的22个下属单位未经审批出租或者报废资产,涉及金额3916.85万元;有7个部门单位本级和2个部门单位的3个下属单位未按规定将资产出租和报废收入上缴省财政,涉及金额1606.15万元;有1个部门本级和1个部门的1个下属单位固定资产未入账,涉及房产2910平方米和车辆2台;有18个部门本级和3个部门的4个下属单位固定资产账账不符、账实不符,涉及金额27.06亿元;有3个部门本级和3个部门的4个下属单位无形资产未入账,涉及软件资产5776.3万元和259项专利。

地方财政

政府性债务:

2个市2014年市本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比上年分别增长68.32%和29.13%;

8个县两年债务增长超30%;

8个县近3年逾期债务率达28.5%以上;

5个县少报债务106.75亿元;

3个县多报债务6.42亿元。

财政资金管理使用:

2个市违规向国有企业出借财政资金8.27亿元;

2个市超范围支出土地出让金、教育费附加等财政资金7.31亿元;

14个县挪用财政专项资金58.13亿元;

11个县闲置、滞留财政专项资金45.25亿元;

8个县违规出借财政资金10.14亿元;

10个县虚增财政收入34.30亿元;9个县(市、区)违规发放奖金补贴1.22亿元。

保障房

1个市4138套公共租赁住房空置超过一年

1个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6.41亿元闲置超过1年

东莞、阳江两市单位住房公积金参缴率均未超过30%

高价医疗设备

511家公立医院未经专家论证审批配置的乙类设备多达1054台

10家公立医院购置的107台设备到货后平均闲置时间1年,最长超过3年

珠三角地区每百万常住人口拥有大型医用设备为88.19台,比粤东西北地区多了59.5台

珠三角地区具备大型医用设备操作资质专业人员有3027人,是粤东西北地区3.46倍

国有企业

水电集团、盐业集团、珠影集团、二轻集团等4户省属企业集团审计结果发现,2012至2014年,4户企业以咨询费、办案经费等名义违规列支费用及购买小汽车等,涉及金额833.4万元;4户企业违规发放奖金等,涉及金额2677.8万元

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

重大项目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粤东西北振兴发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简政放权等,都是广东的重大政策措施,它们的落实情况如何?省审计厅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发现——

1、重大项目:广州市南沙港铁路等5个省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广州城际轨道建设项目的4个子项目年度投资要求到位的市级资本金总计41.88亿元,截至2015年7月底未到位;截至2015年底,有11个地级市应投入仁博等7个高速公路项目资本金42.44亿元未到位;清云等8个高速公路项目有117个咨询服务类项目未按规定招标,涉及合同金额3.14亿元;截至2015年9月底,龙怀等8个高速公路项目多报投资完成进度,涉及金额37.24亿元。

2、简政放权:有2个市4个审批事项应下放而未下放,或下放不够彻底;有7个市(县、区)91项审批事项应转移给社会组织而未转移;有2个市11个下放到镇街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单位承接能力不足;有2个市2项已取消审批事项未真正落实;有1个市仍实施36项未列入《广东省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的行政审批事项;有2个市2个部门违规指定下属单位开展服务性收费;有1个市2个部门存在依托部门权力派出人员参与关联单位开展收费服务事项;有1个市1个行政单位未按规定与所属协会脱钩。

3、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截至2015年9月底,有16个市未出台支持高等学校、 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自主处置权配套政策;有9个市(区)未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有13个市未按要求出台“完善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用地政策”实施细则;有1个市滞留部分省级专项资金1170万元、有1个市和1个市的1个县全额滞留2015年省级专项资金2192万元超过3个月。

4、粤东西北振兴发展战略:粤东西北6市共有26个项目的建设进度未达申报计划要求,占比86.67%;6市共有6.21亿元未按规定范围使用,有13.97亿元闲置;有5个市滞留贴息资金2.59亿元超过半年;有1个市获得补助资金的项目已到位资金2.58亿元,实际使用仅1500万元;有1个市将补助资金1000万元用于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5、工业转型升级:有2个市支持扩产增效等项目的省级股权投资资金1.46亿元未落实项目,有2个市共有3549.90万元贷款贴息资金未落实项目,有1个市总额为4600万元的第一批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未落实项目。截至2015年9月底,有2个市共有12项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未按计划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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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

1个市6.41亿元

建设资金闲置1年多

省审计厅已连续多年组织对全省(审计署审计的广州市、深圳市、清远市清城区除外)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审计,2015年审计发现,部分保障性住房仍空置,有1个市由于供需不匹配等原因,截至2015年底,4138套公共租赁住房空置超过一年。

审计还发现,有1个市收到上级财政补助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6.41亿元闲置超过1年。有1个市所属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在未取得可行性研究、环境安全性评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基本建设审批手续即开工建设,涉及住房100套。

与住房相关的,省审计厅还组织了对东莞市、 阳江市2013年至2015年6月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结果发现,东莞、阳江两市的单位参缴率均未超过30%;到2015年6月止,阳江市公积金增值收益结余8365.80万元未及时投入廉租房建设;阳江市有1455人、东莞市有306人同时拥有2个或多个公积金账户。

在对省财政资金进行审计时,也发现2015年省财政安排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部分新增债券转贷资金,有1个市11953.2万元资金闲置,1个县(市)有4377万元申请调整为了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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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

近20亿科研经费

未按时拨付

创新是这几年广东发展的关键词。省审计厅去年对省直以及广州、深圳、佛山、惠州、东莞、云浮、顺德等7市(区)2013至2015年度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等15项与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密切相关的省级科技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发现:

至2015年9月底,有关市级、县(区)级财政和科技部门未按规定时限拨付省级科技资金分别为13.07亿元、6.29亿元;有4个项目挤占、挪用、超范围列支科研项目资金363.74万元;有10个项目涉及1136.84万元科研支出缺乏充分的支出依据;有84个项目承担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

在科研项目管理上,科技部门对科研项目合同管理书对比申报书涉及总经费投入、项目执行期、主要技术和社会效益指标等内容的变更审批缺乏有效控制。抽查的260个项目发现,有95个项目执行期发生变更,推迟期最长达20个月,延期期限最长达24个月;有59个项目主要技术和社会效益指标降低标准;有77个项目主要科研人员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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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价医疗设备

放射性治疗设备

最长闲置8年

省审计厅对2013年至2015年全省511家公立医院甲类、乙类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的其他大型医用设备,管理使用的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结果发现,511家公立医院未经专家论证审批配置的乙类设备多达1054台;也未按规定对20家公立医院违规购置23台乙类设备的行为进行处理。

审计发现,有11家公立医院采购的218台设备实际到货时间平均比合同约定到货时间滞后了6个月,最长的滞后了4年;有10家公立医院购置的107台设备到货后平均闲置时间1年,最长超过3年;按2012年至2015年银行贷款基准平均利率6.04%计算,325台设备产生的闲置成本就高达7983.61万元。

审计抽查发现,145家公立医院325台乙类设备有57台设备实际诊疗人次没有达到可行性论证目标的70%,有17台低于10%;5家公立医院的5台高性能放射性治疗设备的高端功能截至2015年6月底均未使用,最长闲置时间达8年;5家公立医院的9台科研类乙类设备的科研功能均未开发使用。

而操作这些大型医用设备的专业人才,分布也十分不均衡。截至2015年6月,珠三角地区每百万常住人口拥有大型医用设备为88.19台,比粤东西北地区多了59.5台;珠三角地区具备大型医用设备操作资质专业人员有3027人,是粤东西北地区3.4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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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审计

4户企业违规发放

近3000万元奖金

水电集团、盐业集团、珠影集团、二轻集团等4户省属企业集团,去年接受了省审计厅的审计,结果发现,2012至2014年,4户企业以咨询费、办案经费等名义违规列支费用及购买小汽车等,涉及金额833.4万元;4户企业违规发放奖金等,涉及金额2677.8万元。

同时,4户企业还存在部分重大项目建设停滞的情况,有1户企业以5.3万平方米土地和3.5万平方米上盖物业投入的文化产业园合作项目,因合作方建设资金不到位,2008年立项后推进缓慢;1户企业2012年支付2.5亿元土地出让金的“三旧”改造项目、1户企业2011年投入3.8亿元收购的房地产项目一直处于建设停滞状态。

4户企业还有17个对外投资、股权收购和转让事项未进行资产评估或评估程序不合规,涉及金额9.7亿元;2户企业10个工程项目违规转分包,涉及金额7.6亿元。

为了解决小微企业贷款难,省金融办和省粤科、物资、盐业、商贸和丝纺等省属国企发起设立了5家省属小额贷款公司。

小微企业贷款和农业贷款占5家公司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0%和1%;科技贷款占扶持科技小贷公司贷款总额的比例不到13%;部分资金用于发放短期“过桥贷款”及流向房地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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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项目多计 工程成本7.7亿元

重大项目 决算审计

省审计厅对潮州供水枢纽工程、揭阳潮汕机场、粤湘高速博罗至深圳段、汕揭高速潮州段等4个重大投资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审计发现,4个项目共多计工程成本7.7亿元。

其中,有3个项目由于建设管理不到位导致工程成本增加4080.13万元,有1个项目超结算金额支付工程款1027万元,有1个项目未按规定上缴发电收入860.97万元,有1个项目未按规定程序调整材料价差导致损失677.86万元。

审计还发现有1个项目单位违规发放福利补贴26.01万元,以虚假发票报销支出45.98万元。4个项目共有24分项工程或服务合同未按规定招标,涉及金额7809.82万元;2个项目有29个分项工程或服务合同评标不合规,涉及金额4.53亿元;1个项目的2个中标单位以虚假业绩资料投标,涉及金额3.2亿元;1个项目的导航系统安装工程合同串标,涉及金额468.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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