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重庆市两江新区推出创新型公租房“人才公寓”,配置房源1014套,按14.5元/月每平方米的金额收费。
公租房本是住房保障体系的一部分,分配对象很明确,就是城市中低收入和住房没有达到基本需求的群体,还有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判断是否具有申请公租房资格,主要看收入和住房困难情况。
即使是收入门槛,也在逐步降低。2012年11月9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入住管理的指导意见》,将“逐步降低保障性住房准入门槛”列入文件。2013年4月26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关于做好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不得设定收入限制”。
对此,有评论指出,公租房是带有保障性质的住房,而且越来越成为住房保障的主要形式。公租房是公共资源,分配重在公平公正,要分到确有需要的人头上。如果资源不足,可以通过排队、摇号等方式,分批逐步解决。在公共资源分配上,很多时候不公正比不足更让人不满。
也有评论认为,保障和奖励原本就是两个范畴的东西,政府要吸引人才,可以动用别的可用资源,营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而不应把用于社会兜底保障的有限资源当成招揽人才的砝码。尤其是当一个地方很多人需要公租房却申请不到时,这样做就有劫贫济富之嫌,不是政府应该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