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警方表示,由于一批台湾“金主”、骨干成员在逃,而且部分在逃的“金主”、骨干成员销毁电子证据,转移赃款,一定程度影响了案件办理进度。大陆公安机关与台湾代表团就案件侦办深入沟通情况,并提出了协助办案请求,双方交换了有关证据材料和协查事项。
针对目前在台湾的20名嫌犯,陈士渠表示,大陆公安机关非常希望台方能移交给大陆,如果不能移交的话,也要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证据主要在大陆,由大陆公安机关侦办更有利于案件侦办”。目前大陆警方已经把此案可以用来立案侦办的相关材料,包括受害人报案的材料,一些共犯指认的材料,提供给台方。
陈文琪对此表示,这20名嫌犯正由台中执法部门侦办,此次会谈也进行了讨论并交换了部分证据,台方会加大力度,把案件查得透彻,做到能够起诉。
□台商
在哪里犯罪应在哪里受罚
会谈期间,多名受害人赶到珠海,要求向台湾代表团表达严惩犯罪嫌疑人、协助追回被骗财产的强烈诉求。同时,一些在大陆的台湾人士也对两岸合作打击电信诈骗犯罪高度关注。珠海市台商协会常务副会长简延在告诉记者,电信诈骗祸及的不只大陆,也包括台湾,“相信经过两岸一起努力,能防止这些不法行为再发生”。
珠海市台商协会创会会长施清枝来大陆已经28年,他说自己也接到过不少这种诈骗电话。施清枝告诉记者,电信诈骗存在很久了,他一个台湾朋友也被骗了,而且还是一个知识分子,“台湾老百姓也很讨厌电信诈骗”。
施清枝认为,在哪里犯罪就应该在哪里接受处罚,不一定非要放回台湾处理。施清枝表示,如果证据确凿,不应该放人,这样才能杜绝电信诈骗行为,才能使老百姓财产安全得到保护。
对于外界将台湾称为“电信诈骗天堂”“电信诈骗之岛”,施清枝说,“感到很羞耻,(外界)会认为台湾靠诈骗来发展经济,是相当羞耻的事”。简延在也表示,作为一个台湾人,对台湾给人这种形象感到很心疼,“不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