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深化学会治理结构改革,建设能负责可问责的中国特色现代科技社团。修改完善《中国科协全国学会组织通则(试行)》,指导各级学会加强组织建设,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开展活动。指导学会设立规模适中的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权责明晰的监事会、实体化的秘书处,形成适合我国国情和学会发展规律的组织体制,理顺学会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的关系。规范学会分支机构设置,加强分支机构管理,努力做到类型、数量合理适度,管理依法合规。推进学会秘书处实体化建设,建立办事机构挂靠单位动态调整机制,明确挂靠单位与学会权责关系,扩大无挂靠、无业务主管单位学会的试点范围,着力打造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实体办事机构。
3.健全完善学会治理方式,调动激发学会的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指导学会研究制定务实高效、位阶有序的会议制度,督促学会领导机构按期换届,确保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依法依章程履职。优化学会领导人员构成,全国学会代表大会代表应主要为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学会理事会理事四分之三以上、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应为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提高中青年科技工作者比例。支持学会人事制度改革,扩大专职工作人员聘任制试点,实行理事会聘任秘书长制,推动秘书长职业化,通过社会公开招聘逐步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专职工作人员队伍。逐步规范在职及退(离)休领导干部在学会兼职,明确兼职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及时调整不能正常履职的学会工作人员,调动激发兼职人员尽职尽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完善学会办事机构管理制度,加强规范化建设,制定学会社会服务良好行为规则,为学会依法依章程办事提供制度保障。
4.探索建立学会联合体,进一步提高凝聚力和权威性。适应学科分化细化和交叉融合并存的大趋势,鼓励学科相近、联系密切的学会成立学会联合体,推动面向大学科领域或全产业链的学会集群发展,促进成员之间的信息交流与资源共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党的建设,建立平等、民主的运行机制,确保学会联合体活动进入常态化、规范化轨道。加强对学会联合体的指导,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和做法,发现和解决问题,创造有利条件,推动学会联合体健康有序开展活动。
四、创新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产品的机制
保持和增强科协组织的先进性,最重要的是解决资源积累不足、专业化服务能力不强、平台支撑不力等突出问题,调动激发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科协组织在提供社会化公共服务产品方面的独特优势,团结带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助力创新发展,为完成党的中心任务而共同奋斗。
1.创新服务学术活动机制,优化学术环境。支持鼓励各级科协搭建高水平前沿学术交流平台,进一步优化学术会议结构,既要举办大型综合性学术活动,服务科技工作者开展跨学科多领域研讨交流的需求,又要主动聚焦前沿目标,适当提高小型前沿高水平专题交流活动的比重,提高学术交流的质量和水平,激荡自主创新的源头活水。深化科技期刊改革,坚持正确办刊导向,建立优胜劣汰机制,引进吸收一批在国际上有较高学术影响力的专家进入科技期刊编委和审稿人队伍,着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一流科技期刊。以互联网思维深化学术交流方式创新,使面对面的学术交流和依托互联网的线上交流相互补充,增强时效性和针对性,提高学术交流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