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二手车销售网站,“天津鸿腾汽车”的经销商发布“天津港大爆炸幸存车辆”销售广告。当中描述,受损车辆为Jeep牧马人和大切诺基,价格为新车价的六折。
销售人员称,所售车辆确系天津港爆炸受损车,车辆受损不严重,车玻璃破损,漆面不好,其他均无问题,并承诺合格证及发票齐全,购车后可回当地上牌。
■ 律师说法
虚开发票将触犯刑法
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的丁一元表示,在拍卖过程中,只要财产所有人手续齐全,拍卖就合法。
26日李俊向记者出示了当时参加天津竞拍现场派发的车辆查勘指南。指南称,竞拍车辆在“8·12天津港”爆炸事故中受损,库区离爆炸点直线距离约500米;事故后现场封锁导致库区常有偷盗情况发生,无法对缺少的零部件负责;不提供销售发票也不享有克莱斯勒提供的三包服务。
丁一元表示,“天津港爆炸受损车”没有发票及售后,属标的物瑕疵。委托人在拍卖过程中已向竞拍人明确,因此保险公司拍卖流程,并无违规。
但丁一元提醒消费者,购车后涉及上牌、保险等,虚开发票上牌会触犯刑法,因此需谨慎购车。
对于保险公司来说,这些受损车辆也暗含风险。北京一家保险公司业务人员表示,即使从外观上看不出有问题,经过爆炸损害的车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比如增加车辆自燃的几率、车辆电脑中控失常等。“这样的车买回去,保险公司也有可能会拒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