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认定鱼重是14.4斤
记者:鱼本身是否缺斤少两?陈先生说是“十斤四两”,饭店说是“十四斤四两”,哪个准确?
丁伟: 经过调查取证、核实,认定鱼重是十四点四斤。
2 字是服务员签的
记者:确认单上的“陈”字签名是服务员按照消费者授意代签,还是后来偷偷签上的?
丁伟:字不是陈先生本人所签,应该是服务员签的,但是否为陈先生同意让服务员代签,暂时无法掌握。
3 别桌食客先动手
记者: 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是谁先动的手?
丁伟: 通过调取录像和现场核实,确认双方发生了互相推搡的过程。先动手的是一名姓邵的人,既不是消费者一方,也不是饭店一方,而是与陈先生等人同时在饭店吃饭的人。
4 老板打了陈先生的头
记者:陈先生称,在警察到达现场之后,饭店人员还打了他的头,是否可以确定?
丁伟:录像显示,饭店老板马某打了陈先生头部一下,有这么一个现场影像。
5 进货单是伪造的
记者: 鳇鱼标价398元/斤是否存在价格欺诈?进货单标价190元/斤是真的吗?
丁伟:通过调查饭店的进货渠道,了解到鱼的进货价大概是30元/斤,此前饭店出具的价格190元/斤的进货单是伪造的。
6 鳇鱼是养殖的
记者: 鳇鱼真是野生的吗?饭店还有哪些涉嫌违规的地方?
丁伟:通过核对饭店的营业执照,发现其注册名称是“北岸渔村”,在经营过程中加了“野生”两个字,与当初登记注册的证照不符,具有欺诈行为。同时,饭店的餐饮许可证期限到2016年2月4日,已经过期了。而进货价30元/斤的鳇鱼卖到数百元一斤,价格应该说有点虚高。
7 曾有导游吃回扣
记者: 是否存在导游、出租车司机把游客骗过来从饭店拿回扣的情况?
丁伟:通过调查和对饭店经营者的取证,发现该饭店曾经存在过对导游进行回扣的行为,但是,陈先生此行没有发现这种现象。
8 警察语言不规范、抽烟
记者:警察在现场执行公务时是否有抽烟等不规范的情况?会问责吗?
丁伟: 警察在调解过程中,没形成调解协议书,同时在出警过程中有语言不规范和抽烟的行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管理条例》内部条例,属于不规范执法,相应承担一部分责任。
9 调查组承认存在失误
记者:本月13日陈先生在网上曝出“被宰”情况后,调查组于15日就得出了“没有违法”的初步结论,调查结果有地方保护色彩,是工作不完善、能力不足吗?应该怎么理解?
丁伟:针对网友的热议,应该说,这项工作我们开展得比较及时,但是由于陈先生给我们留下的三种联络方式,两个手机、一个微信,都联系不上,在这种情况下进行了单方取证,形成了一个初步的调查报告,当时是为了积极回应社会媒体关注,就对外发布了。这个应该是工作中,我们存在一些失误。
10 将追责调查组的失误
记者:对于调查组的失误会有相应的问责办法吗?
丁伟:有,针对一些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失误情况,松北区委、区政府已对负有相关责任的松北区市场管理局、松北区城管局和公安分局部分人员进行行政问责。此外,这次事件引起我们的高度反思,我们举一反三,在今后加强市场的依法依规监管,营造好的氛围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而在一些环节上我们缺少一些监管的制度,需要提升管理人员的素质,加强政府的监管,同时我们也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