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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涉受贿2000多万被公诉(2)

2016-02-16 04:15:44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据中纪委网站报道,在查扣王敏及其家人收受的钱物中,仅十八大以后收的购物卡就多达173张,占其收受购物卡总额近四分之一;收受商人、官员贿赂200余万元,占其受贿总额的12.1%。

十八大以来,王敏借到北京参加中央全会、“两会”等机会,多次给赵某打电话,明示暗示让其送钱。2014年6月,借在中央党校学习之机,到赵某在北京的会所吃喝玩乐。

同样是在十八大后,王敏多次找山东省某市领导,请其为自己女婿孙某与他人合办的山东一家置业有限公司弄块地搞开发。

据中纪委网站王敏案件警示录报道,王敏涉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2000余万元等问题。

他在东窗事发后的《忏悔书》中写道:“夜夜难以入睡,几乎天天半夜惊出一身冷汗,醒来就再也睡不着,总想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出事。白天常常魂不守舍,省委通知开会,怕在会场被带走;上班时怕回不了家;上级领导约去谈工作,也怕是借题下菜。开会时在台上坐着,往往心不在焉,只得强打精神撑着;一个人时,唉声叹气,多次用拳头敲打自己的脑袋,发泄胸中压力。”

■ 盘点

哪些落马高官属“带病提拔”?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2016年2月14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发表题为《永远在路上,贵在开好头》的文章,其中也谈到了“带病提拔”的问题:从现实情况来看,中央纪委查处的中管干部严重违纪问题,很多都是发生在担任下级一把手期间;有的省已查处的领导干部中,半数以上属于带病提拔,有的甚至带病在岗10年、20年,屡被提拔。

曾经的“60后明星官员”万庆良,也是边腐边升的一个典型。

2015年12月25日,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受贿案在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检察院指控:2000年至2014年,被告人万庆良利用其先后担任共青团广东省委书记,广东省揭阳市市长、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广东省副省长、广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广州市委书记、广东省委常委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15个单位和个人提供帮助,本人直接或通过其特定关系人林颖索取、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亿多元。

河北省委原常委、原组织部长梁滨,河北省委原常委、省委原秘书长景春华,两位常委会同事先后被查,两人均属于“带病提拔”。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2015年5月21日,在河北省委常委第一次“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会上,时任省委书记周本顺指出:梁滨、景春华出问题,我们更要牢记前车之覆、后车之鉴的道理,使这个代价不能白付。同时,他也强调,要在干部提拔上把好关,以“三严三实”的标准选干部,不能搞带病提拔、边腐边升。

而就在周本顺开完前述会议两个月后,自己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另外,国资委原主任蒋洁敏,安徽原副省长倪发科,福建原副省长徐钢,南京原市长季建业等省部级官员都属于“带病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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