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查处周永康令计划消除重大政治隐患
据新华社电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1月12日至14日在北京举行。全会总结2015年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6年任务,审议通过了王岐山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全会认为,2015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党中央严肃查处周永康、令计划违纪违法案件,消除了党内重大政治隐患,彰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坚决查处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相互渗透,拉帮结派、搞利益交换,对抗组织、欺瞒组织等问题。
全会提出2016年工作总体要求,要求严明党的纪律,完善监督制度。探索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修订党内监督条例,研究修改行政监察法,使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相互配套、相互促进。
全会提出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减存量、遏增量,确保实现不敢腐的目标,强化不能腐、不想腐。突出惩治重点,把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这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作为重中之重。实践“四种形态”,及时分类处置,一般性问题要与本人见面,谈话提醒、函询核实。
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公报
基本情况
全会2016年1月12日至14日在北京举行
中央纪委委员124人出席,列席226人
全会审议通过了《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工作报告
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哪些新进展新成效?
●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坚决查处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相互渗透,拉帮结派、搞利益交换,对抗组织、欺瞒组织等问题。
●坚持依规治党,扎紧制度笼子,修订实施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扭住“四风”不放,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成为常态。
●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强化日常管理监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全面开展专项巡视,实现对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中管金融单位全覆盖。
●中央纪委共设立47家派驻纪检组,实现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
●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取得重要成果。
●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强自我监督,提高履职能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十八大以来中纪委在工作中有哪些体会?
1尊崇党章
坚持以德治党与依规治党相统一。
2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
3党纪严于国法
必须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
4监督执纪问责
必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
5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
2016年的工作总体要求有哪些?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法规制度,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第一,严明党的纪律,完善监督制度。
●第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夯实管党治党责任。
●第三,落实巡视工作条例,向全覆盖目标迈进。
●第四,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第五,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
●第六,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第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焦点1
首提消除周、令案“党内重大政治隐患”
对于周永康、令计划案,公报在总结2015年工作时,首次提出:“党中央严肃查处周永康、令计划违纪违法案件,消除了党内重大政治隐患,彰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
初步统计,此前在公开讲话中,习近平至少两次谈到了周永康、令计划案。一次是2015年1月12日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提出:严肃查处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严重违纪案件,充分体现党中央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的坚强意志,彰显了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深得党心民心。近日出版的《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首次披露,在五次全会上,习近平还谈到,“从近年来查处的高级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案看,破坏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非常严重,务必引起重视。”
另一次是2015年12月28日至29日的中央政治局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这次会议强调: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等人的所作所为说明:一个党员的党性,不是随着党龄增长和职务提升而自然提高的。
周永康的判决书显示,周永康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将5份绝密级文件、1份机密级文件交给不应知悉上述文件内容的曹永正”。
2014年12月5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周永康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时,提出“周永康的所作所为完全背离党的性质和宗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极大损害党的形象”。
最高法发布的《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14)》(白皮书)还提出:周永康、薄熙来等人践踏法治,破坏党的团结,搞非组织政治活动。
令计划同样存在违反保密纪律方面的问题。2015年7月2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令计划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通报称令计划“违纪违法获取党和国家大量核心机密”,“令计划的行为完全背离了党的性质和宗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极大损害党的形象,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焦点2
纪委不能成为党内“公检法”
总结十八大以来的工作体会时,公报提出:纪委决不能成为党内的“公检法”,执纪审查决不能成为“司法调查”,要依纪监督、从严执纪,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同时强调:全面从严治党,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是极极少数。
此前,王岐山多次强调纪检监察部门要回归主业、回归本位;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
2015年10月,王岐山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指出:“在实践中管党治党不是以纪律为尺子,而是以法律为依据,党员干部只要不违法就没人管、不追究,造成‘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纪委成了党内的‘公检法’,纪律审查成了‘司法调查’,监督执纪问责无法落到实处”。
十八大以来,中纪委把“办案”改叫“纪律审查”,把“案件室”改称“纪检监察室”,把“案件线索”规范为“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
中纪委官网学思践悟专栏曾刊发文章解读说,上述称谓的改变,体现了纪检监察的职能的重大转变,是对党章规定的回归。
焦点3
党内问责条例提上制定日程
部署今年的工作任务时,公报提出: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制定党内问责条例,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一年前的五次全会,也曾提出:“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今年(2015年)开始,尤其要突出问责。”
王岐山参加五次全会分组讨论时,还强调:“问责一个,警醒一片!”;“应该发现问题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了不报告、不处置就是渎职!哪怕离开原岗位了也要问你的责!”
此前,党内问责的相关规定主要是2009年颁布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2010年颁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此番提出制定党内问责条例,意味着原来的“规定”将上升到“条例”层面,强化依纪依规问责。
焦点4
坚持八项规定 看住“关键少数”
八项规定仍旧是今年的工作重点。公报明确提出:让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紧盯年节假期、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坚持以上率下、看住‘关键少数’”。
对于顶风违纪,公报还列举了今年的查处重点: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的一律从严查处,对参加聚会的要找本人谈话,令其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
自2012年八项规定实施以来,社会风气明显好转,不过中纪委披露的数据和案例显示,仍有一些官员不收手、不知止。2015年全年,共有10名省部级官员因为违反八项规定被处理,其中8人受到了党政纪处分。
2015年12月21日,中纪委通报了7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两起涉及的都是省部级官员:上海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周波违规接受公款宴请;湖南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张剑飞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宴请等。
焦点5
严查强占掠夺和“扶贫腐败”
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是中纪委历年工作重点。今年工作重点也提出“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并列明了其中的两大“重中之重”:重点查处强占掠夺、吃拿卡要、贪污挪用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行为。
新京报初步统计,约有27名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官员被查,包括中石油原总经理廖永远、国家工商总局原副局长孙鸿志等。
六次全会强调今年要“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时,再度提出把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这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作为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