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文斌认为,虽然没有明确流程,但“约定俗成”的是,各下属单位有一定财权和福利经费,那么,福利发多少、发给谁由发放单位决定,“从习惯的角度来讲,你分管哪个部门,这个部门的收益给你一份,情理上是可以接受的”。
周文斌的辩护律师、北京中关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明勇不同意受贿的说法。他举例,一名刘姓教师2003年7月被提拔为正处级干部,但其被指控的第一笔行贿却在5年后的春节,金额为5000元,那时他担任人事处处长,“这不合行贿的常理”。
公诉人则表示,法律并未规定事后感谢的时间限制,时隔较长不影响罪名成立。
在庭审的最后陈述中,周文斌说:“我们单位前同事给我的钱和物(大部分)的确都收了,我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应该是没有遵守廉政准则,没有做到相应党纪要求,对此我有深刻的认识,也愿意接受相应的纪律处分。至于性质的认定,我服从法庭的裁决。”
以往在讲台上,周文斌乐于向国外校长、官员介绍治校和改革经验,题目包括中国高校的改革、大学校长的领导艺术、中国高等教育。他的分享平台是南昌大学国际交流学院的援外培训和短期交流项目,该学院是在其任上建立的,截至2013年,留学生从17名增加到700多名,来自70多个国家。
类似消息以前经常出现在南昌大学官网上。周文斌曾是家里的骄傲,家中老人经常上党校官网了解儿子最近又在做什么。但在周文斌2013年5月10日接受组织调查后,这些消息随着他的简历一起从官网上消失了。
“如果他没当校长,就不会遇到这么多事情了。”周文斌的姐姐旁听庭审后感叹。
本报南昌11月23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