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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男子疑杀人被判死缓 刑满获释向后继续喊冤(1)

2015-07-27 04:34:32  京华时报    参与评论()人

1994年,河南省周口市鹿邑县陆湾村发生一起命案。17岁女孩儿郑甜蜜被杀,时年19岁的陈超峰被列为疑犯,并被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缓。陈超峰不服判决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后者裁定撤销原审判决,令周口中级院重审。重审后,陈超峰依然被判处死缓。服刑的20年间,陈超峰的父母和姐姐一直在喊冤,其本人因在狱中表现良好6次被减刑,于去年底获释。今年7月22日下午,陈超峰及其律师在周口中院通过视频向最高法进行远程申诉。

□问案

律师称杀人案竟无物证

7月22日16时许,今年40岁的陈超峰和他的律师王常清来到周口中院的视频间。视频间正中摆着一张桌子,桌上架着两个扩音器。

因事先获悉视频时间不会太长,王常清加快语速,向最高法的工作人员指出该案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刑讯逼供”等问题。

王常清称,该案纯属口供定罪,“除陈超峰做过两次有罪供述外,检方没能提供任何物证、客观或直接证据,而且该案也不符合逻辑和日常生活经验。”

陈超峰被认定持刀杀害邻家女孩儿郑甜蜜。“我们来沟通一下,这个案子是怎么锁定陈超峰的?”最高法的工作人员提问道。

王常清说,案发后,警方曾对村里的人展开调查,发现陈超峰曾找人“串供”,因此锁定他就是嫌疑人。“是,公安说我找孙红涛串供。”坐在王常清左侧的陈超峰开口回应。

“说话的人是谁?”最高法的工作人员说。

“我就是陈超峰。”陈超峰回答。

“你被判了多少年?”最高法的工作人员问道。

“死缓,我出来了。”陈超峰说。王常清补充道,陈超峰被判了死缓,2014年11月24日已刑满出狱。

建议去向河南高院申诉

王常清认为,此案的疑点很多,除了尸检报告外,证人口供存疑、凶器没有找到,此外坊间还流传着真凶还在外面的传言。这个案子曾被河南高院要求再审,但判决结果并没有改变。

最高法的工作人员说,该案肯定有疑点,否则河南高院也不可能要求再审,最后建议陈超峰还是先到河南高院申诉。

16时23分,远程视频结束。

据了解,2015年3月,陈超峰拿到了河南高院的裁定书。他对自己仍然获得死缓的判决不服,便于3月16日到最高法反映问题。最高法立案庭的一位法官表示,让周口中院安排预约,进行远程视频接访。

据悉,在2014年5月30日,最高法开通了远程视频接访系统。除个别地处偏远不具备条件的外,全国可以网络联通的3411家高、中、基层法院,有3300余家实现了与最高法院视频接访系统的互联互通。

据《最高人民法院远程视频接访规则》规定,申诉信访人员不服中级人民法院或基层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经高级人民法院复查驳回,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接谈范围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办理远程视频约访。申诉信访案件未经高级法院审查处理,申诉信访人员坚持向最高人民法院反映情况的,可以办理远程视频预约,案件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应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接访。

□案情

17岁女孩失踪多日遇害

河南省周口市鹿邑县贾滩乡陆湾村,是一个只有四五百人的小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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