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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院院长首开庭审案 传统庭审四方格被打破(3)

2015-05-29 02:38:47  京华时报    参与评论()人

3克服审判委员会“判而不审”

“审委会委员参加庭审,有效地克服了审判委员会判而不审的弊端,更有利于审判委员会委员研究讨论‘把脉’案情,准确适用法律。”

京华时报:该次庭审中,河南高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全程旁听了审讯,这与以往有什么不同?

张立勇:最高法院四五改革纲要指出: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合理定位审判委员会职能,强化审判委员会总结审判经验、讨论决定审判工作重大事项的宏观指导职能。审委会委员参加庭审,有效地克服了审判委员会判而不审的弊端,更有利于审判委员会委员研究讨论“把脉”案情,准确适用法律,还能倒逼审判人员认真做好庭审准备,提高驾驭能力,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案件审理质量。

京华时报:在这个案件的审判中,审判委员会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

张立勇:审判委员会委员此次全程了解了该案的控辩质证,全面掌握了该案的争议焦点,甚至整个案件的细节,这为其决议提供了全面详尽的依据。在今天的审判中,审委会和合议庭成员一起,进行了约两个小时的分析。以前,法庭需向审委会报告案情,此次委员们就该案的重点和难点,如李三元是不是激情杀人、其亲属在公安抓获李三元时起到的作用是否关键等充分发表了意见,就在于其全面深入了解了该案全部的犯罪事实,那么这个判决,也是全体审判委员会委员的一致意见。

京华时报记者 张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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