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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原交管局长写千字悔罪书 称乱交友害人害己(1)

2015-05-26 05:11:23  京华时报    参与评论()人

昨天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宋建国涉嫌受贿案。宋建国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检方指控其受贿2390万元。法庭上,宋建国对指控数额中有1530万元予以否认,称不属于受贿性质。

□案情

宋建国头发已经花白 家属因曾作证未旁听

昨天上午10点半,宋建国被法警带入法庭。记者看到,宋建国身穿白色衬衫,深蓝色夹克外套,黑色长裤。他的头发已经花白,跟案发前的公众形象相比,明显变得苍老、消瘦、憔悴。据了解,因为宋建国的家人都曾经做过证,所以庭审时没有亲属旁听。

市检一分院指控称,宋建国于2004年至2014年4月间,利用其先后担任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局长、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分别为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长青、总经理刘长江、北京马桥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翟玉堂等人在办理“京A”机动车号牌、驾校恢复营业等事宜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90.688万元。

检方认为,宋建国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宋建国对起诉指控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事实均不持异议,但辩解认为指控事实中共计人民币1530万元的事实不属于受贿性质。宋建国的辩护人对该部分事实亦提出相同的辩护意见。

下午2点半庭审结束,审判长宣布将择日宣判。

被捕后写千字《悔罪书》 称乱交友害人害己

宋建国被捕后,曾于2014年10月15日写过一份悔罪书。在这份长达1200多字的《悔罪书》中他写道:“我的问题主要发生在2006年到2012年担任交管局长期间。有求于我的多了,各种利益诱惑也多了,面对各种利益和诱惹(惑),我没有牢记职责、党的重托,没有警惕,更没有抵制,贪心贪念多了,胆子也逐渐大了。

从开始不敢收、不能收到敢收、能收。认为都是朋友,相互帮忙没什么。在犯罪的泥坑里越陷越深,不能自拔。其主要问题在两个方面:多年好友孙士平经商分得利益,再有就是为刘长青、翟玉堂、陈光明批牌照和相关事项,收受钱财。”

对于犯下如此罪行的原因,宋建国经反思后总结成4点。第一是,不注重学习,不加强思想改造,没有正确的价值观和政治信念,自律意识差,放纵自己追求享乐。第二是,讲哥们儿义气,乱交友。第三是,对家人和身边的人疏于教育管理,没有经常性的(地)提醒他们要低调,要遵纪守法。第四,在管理上缺少严格的制度和控制措施。最大的祸根就是汽车牌照的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以牌照换利益。

交管系统另有5人获刑 均与办京A牌有关

在宋建国案开审前,他的一名秘书、两名司机以及与其相关的车管所原副所长、交管局车辆管理所京朝分所警长等人先后已被判刑。目前,包括宋建国在内,交管系统已经有6人因京A号牌交易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中5人已经获刑。

宋建国的秘书王飞,在宋建国涉嫌受贿案中,替宋建国办理审批车牌的手续等事项。司法文书显示,从2009到2012年间,仅王飞一个人就违规为多人办理了14副京A牌照,并收受他人给予的好处费209万元。目前,王飞因受贿罪已被判刑,但涉案的金额与刑期均未被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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