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顺手一扔”泄密
某事业单位新入职员工贺某被安排在秘书部门工作,由于初入职,对工作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未履行涉密文件销毁管理规定,擅自将3本秘密级汇编书籍交给保洁人员处理。保洁人员将书籍当作废品,卖到了流动废品收购站,被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及时发现,予以收缴处理。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贺某记大过处分。
保密提醒
这些“顺手而为”的泄密事件,看似偶然,实则暴露了部分人员保密意识淡薄、保密常识欠缺、保密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机关、单位涉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规定,做到慎之又慎。
阅读和使用涉密文件,应当办理登记、签收手续,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不得违规复制、扫描和拍照,不得擅自横传或扩散;途中需离开办公场所的,应当将涉密文件存放在保密柜中;阅看、使用完毕后,要及时归还,避免遗忘丢失。
销毁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登记、审批程序,送交销毁工作机构或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承销单位销毁;自行销毁少量国家秘密载体时,应当使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销毁设备和方法。
只有将“严守保密纪律和操作规范”刻入工作本能,才能真正筑牢保密防线,确保国家秘密绝对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