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提醒
严守保密纪律规矩,不向家人亲属透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及内部敏感信息,坚持从严治家,纯洁个人及亲属的生活圈、社交圈,防止被围猎腐蚀,既是党员领导干部应尽的保密义务,也是对家人亲属真正的关心爱护。一方面,党员领导干部应严格约束自身,公私分明,内外有别,带头践行保密规定;另一方面,应强化家庭保密教育提醒,督促家人自觉树立保密观念,遵守保密要求,敏感事项不打听、不议论、不外传。
法规链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