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义务教育阶段二孩入学“幼随长走”“就近择优”,三孩及以上孩子入学可在全市自由选择。
在小学起始年级试点取消入学户籍限制,自有住房人员与房户一致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放宽小学入学年龄,在当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均可登记入学;
市四区每学期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空余学位,优先保障来呼人员子女转学需求。
此外:
“婚育”方面,新人可享免费婚检,将适宜的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治疗项目纳入医保。
“养育”方面,呼和浩特市出生的新生儿可以享受耳聋基因、遗传代谢病和安全用药3项健康指标的免费筛查。今年3月1日以后出生且新生儿落户呼和浩特市的产妇每人每天免费提供“一杯奶”,自确认之日起连续提供一年。
“托育”方面,呼和浩特市将全力推动建设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为入托的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每年发放600元托育机构照护补贴。
江苏
生育津贴无需材料直接到账
2月20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召开发布会,发布《江苏省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提到“优化经办服务,推进实施生育津贴免申即享”。
目前,在江苏大部分地区已经实现女职工生育津贴不用准备材料再申请,产妇产假结束后能自动到账,今年将进一步优化完善生育保险相关政策,推进生育津贴“免申即享”全省覆盖。
2022年,江苏省印发《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规定对企业在女职工产假期间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生育二孩的给予50%的补贴,生育三孩的给予80%的补贴。今年2月出台的《若干措施》在对生育二孩、三孩补贴基础上,扩大到对生育一孩也给予50%的补贴。
此外: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女性,一次性加发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落实分娩镇痛、辅助生殖技术和无创产前基因诊断服务纳入医保支付政策;
健全完善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政策,给予多子女家庭更多住房支持;
对生育假期用工成本合理分担机制进行探索,强调严格落实产假、延长产假、男方护理假、哺乳假、育儿假等制度及相关待遇。
加强省市两级妇幼保健院能力建设,到2025年,5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涉农区)全部建成妇幼保健院;
加快健全儿童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按照每千名儿童2.5张充实儿科床位;
健全0—3岁婴幼儿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支持幼儿园资源向下延伸,为2-3岁幼儿提供托育服务。
7省(市)全部实现生育津贴发放至个人
据国家医保局消息,截至2025年2月底,新增重庆、青海、河南郑州、湖南株洲四地发放对象由单位转为参保女职工,实现生育津贴发放至个人的流程优化。
据统计,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有7个省(市)全部实现生育津贴发放至个人,分别为上海、福建、山东、重庆、甘肃、宁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6个省(市)部分实现生育津贴发放至个人
,分别为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浙江、安徽、河南、湖南、贵州、云南、西藏、陕西、青海、新疆;9个省(市)仍要求发放至单位,分别为山西、吉林、江苏、江西、湖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
养育孩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真正解决生育难题
需要个人、家庭、政府
以及社会的共同努力
打造更加友好的生育环境
期待各地拿出更多
系统性、针对性、可持续性的支持政策
让“生育友好”更加可感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