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耀尹说,孙志刚的妻子对她做事非常支持,“她也知道我会感谢她,达成了一种默契。我会把钱打到她的账上,她的卡也是用我的名字办的。”
孙志刚到贵州任职后,胡耀尹也跟到了贵州“发展”,并把和孙家的密切关系,作为交易的“资源”四处招摇。
胡耀尹有个商人朋友想在贵州承揽一个修路工程,但由于工程浩大,对施工单位资质要求高,这名商人并不具备相应资质,就找到胡耀尹,胡耀尹通过孙志刚的妻子打招呼,帮助该商人顺利拿到了项目。
领导干部的家人插手工程项目,本质是将特权凌驾于公平公正之上,对营商环境和社会人心的伤害,都是极其严重的。
尽管多年来孙志刚躲在幕后为老板办事,把家人顶在台前收钱,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人只要碰触了法律的红线、纪律的底线,都难逃被严惩的结果。
2024年,法庭以受贿罪判处孙志刚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两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孙少武、胡耀尹等“白手套”也都受到相应的严厉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