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新增价格项目的加法,也有减法。国家医保局在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明确,对于一些应当纳入服务范围但医疗机构没有做到的项目,应采取减收政策。这种情况在患者拍CT、核磁等影像时会经常发生。
据了解,针对群众都希望CT、核磁等影像能够实现手机电脑可查、跨医院可用,以此来减少重复检查、过度检查的问题,此次立项指南中,《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首次统一将实体胶片从项目价格构成中剥离,由患者按需选购,不捆绑收费。过去,一些地方将实体胶片的费用打包在检查项目的价格中,患者在交检查费时已支付了胶片费用。随着数字影像技术的进步,影像信息的存、传、阅已可以脱离实体胶片,将胶片存储在“云端”,也会给患者带来更多便利,尽可能减少重复检查,因此医院如果具备“数字影像处理和上传存储服务”,实体胶片这部分费用也应当扣除。
为何要建立全国统一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建立统一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呢?
之前说到,此前我们国家医疗服务价格实行的是各省属地管理,由地方医药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价格项目、确定价格水平,因此地区之间价格项目的数量、内涵差异都很大。比如数量上,有的省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几千个,有的省份有数万个。项目内涵上,同一个价格项目名,在不同的省份却有完全不同的服务内涵。从项目价格上看,各省差异则更大。一些地方还会按操作流程拆分价格项目,增加了医疗机构计费负担,群众也看不懂。
因此立项指南的编制,是为了最终实现信息透明化和服务质量的提升,使医疗价格项目能够更好计价、更好执行、更好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