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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公布十大高发电信网络诈骗类型(2)

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

诈骗分子主要通过网络平台、短信等渠道发布推广股票、外汇、期货、虚拟货币等投资理财信息,吸引目标人群加入群聊,通过聊天交流投资经验、拉入内部“投资”群聊、听取“投资专家”“导师”直播课等多种方式获取受害人信任。在此基础上,诈骗分子打着有内幕消息、掌握漏洞、回报丰厚的幌子,诱导受害人在特定虚假网站、APP小额投资获利,随后诱导其不断加大投入。当受害人投入大量资金后,诈骗分子往往编造各种理由拒绝提现,而是让其继续追加投资直至充值钱款全部被骗。还有部分诈骗分子通过网恋方式骗取受害人信任,再通过诱导虚假投资理财等进行诈骗。此类诈骗的受骗人群多为具有一定收入、资产的单身人士或热衷于投资、炒股的群体。

【典型案例二】2023年3月,安徽阜阳女子张某在某相亲网站上认识李某后,确定为男女朋友关系。李某自称是外汇投资机构工作人员,有内部投资数据,因自己不方便操作,便让张某帮其在投资平台登录账号进行投资。在李某诱导下,张某多次投资均获得了盈利。随后,李某以为2人未来生活打物质基础为由,诱骗张某在平台自行注册账号投资赚钱。张某按照要求,多次向指定银行卡转账100余万元,并在李某指导下持续投资盈利。这时,该平台客服称张某利用内部信息违规操作涉嫌套利,账户已被冻结,需缴纳罚金,否则将没收账户资金。张某因担心收益无法提现,经与李某商量,决定按照客服要求缴纳40余万“罚金”。张某缴纳“罚金”后账户仍然无法登录提现,遂意识到被骗。

虚假购物服务类诈骗

诈骗分子在微信群、朋友圈、网购平台或其他网站发布低价打折、海外代购、0元购物等虚假广告,以及提供代写论文、私家侦探、跟踪定位等特殊服务的广告。在与受害人取得联系后,诈骗分子便诱导其通过微信、QQ或其他社交软件添加好友进行商议,进而以私下交易可节约手续费或更方便为由,要求私下转账。受害人付款后,诈骗分子再以缴纳关税、定金、交易税、手续费等为由,诱骗其继续转账汇款,最后将其拉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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