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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积极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2)

引导社会组织做好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制定个性化帮扶方案,提供“一对一”服务。

支持职业教育类社会组织积极开展养老、托育、家政等技能培训,鼓励社会组织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共建实训基地,推进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式人才培养。

引导重点面向城乡社区开展服务的社会组织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实习实践、志愿服务、专业培训等机会。

引导权益保护领域社会组织积极为毕业生提供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纠纷调解、公益援助等权益维护服务,配合有关部门防范虚假招聘信息。

四、进一步培树社会组织就业品牌活动

各地要树立服务品牌意识,结合高校毕业生特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积极搭建本地社会组织招聘服务平台,为社会组织、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常态化开展就业服务,努力打造本地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品牌。

有条件的地区要组织开展社会组织与高校毕业生人才双选活动,采取多种方式推介本地区就业服务品牌,着力提高品牌知晓度、公信力,吸引更多社会组织、高校、求职者参与品牌活动,提升就业服务效能。

各地可通过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业、公益项目孵化等活动,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进一步了解社会组织,积极到社会组织就业创业。

五、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吸纳就业政策环境

各地要加强部门联动,推动落实落细稳岗扩就业政策。积极筹措多方资源和优惠措施,帮助解决社会组织运营负担,积极争取就业补贴政策,推动社会组织享受与中小微企业同等扶持措施。

用足用好财政资金补助、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支持促进就业成绩突出的社会组织优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项目,推荐参与相关表彰奖励活动。

引导社会组织健全薪酬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推动实施人才评价制度、继续教育制度,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有发展。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培训基地建设,拓宽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培训培养渠道,推动社会组织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总台央视记者李玉梅)

(责任编辑:梁云娇 CN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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