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中国民航局发布关于恢复国际客运航班工作方案的通知。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航空公司,各运输机场: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44号)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外事组发布的《关于中外人员往来暂行措施的通知》,现制定恢复国际客运航班工作方案,自2023年1月8日起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高效统筹运行安全,疫情防控和行业恢复发展,按照安全第一、市场主导、保障先行的原则,稳妥推进国际客运航班恢复运营,满足国际人员往来和对外经贸交流需要。
二、具体措施
1.不再对国际客运航班实施“五个一”和“一国一策”等调控措施,中外航空公司按照双边运输协定安排运营定期客运航班。
2.逐步恢复受理中外航空公司国际客运包机申请,2023年夏秋航季完全恢复至疫情前流程及要求;按照疫情前流程恢复受理入境公务机申请。
3.优化各口岸机场入境航班保障流程,提高运行效率,取消“四指定、四固定、两集中”等防控要求,充分释放保障资源,提升接收国际航班的保障能力。口岸机场因人员、设施设备等保障资源不足,短时间内难以保障航空公司的增班需求时,应及时进行公告,明确恢复时间,并对外做好解释工作。民航局引导中外航空公司提前与相关口岸机场加强沟通,合理安排运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