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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新增跨省通办政务服务22项 涉公积金提取等(3)

(五)提升“跨省通办”协同效率。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完善“跨省通办”业务支撑系统办件流转功能,推动优化“跨省通办”事项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服务。通过收件标准查询、材料电子化流转、线上审核、视频会商等辅助方式,同步提供具体事项办理的工作联络功能,提高协同办理效率,加快解决“跨省通办”事项受理和收办件审核补齐补正次数多,资料传递、审查、核验、送达耗时长,跨地区、跨层级经办机构沟通效率低等问题。

四、加强“跨省通办”服务支撑

(六)完善“跨省通办”事项标准和业务规则。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结合推进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实施清单编制工作,2023年6月底前实现已确定的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和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在全国范围统一,并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发布。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快制定完善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的业务标准和操作规程,明确收件地和办理地的权责划分、业务流转程序、联动模式、联系方式等内容,进一步细化和统一申请表单通用格式、申请材料文本标准等,优化办理流程,及时更新办事指南。

(七)加强“跨省通办”平台支撑和系统对接。充分发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公共入口、公共通道、公共支撑作用,在确保安全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加快推动国务院部门垂直管理业务信息系统、地方各级政府部门业务信息系统与各地区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融合,明确对接标准、对接方式、完成时限等要求,为部门有效协同、业务高效办理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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