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低风险区域内粮油蔬菜店、小区便利店、药店等各类与民生息息相关的经营场所在严格报备审批、落实防疫各项措施前提下有序开放。各经营场所必须严格落实每日“一核酸两抗原”、扫场所码、登记、测温、限流、定时消杀、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对不严格执行防控措施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予以关停。
四、区域内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公共娱乐休闲场所、旅游景点场所、宗教场所、餐馆等暂不开放;实行“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暂不举办各类大型会议活动;各学校复学复课时间以教育部门通知为准。
五、低风险社区采取封闭式管理,非本小区居民不得进入,采取凭证出入、居民实施错峰限时出行。倡导非必要不出小区、不跨社区流动,确需外出的,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安全有序外出。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第一时间如实向社区报告。
各县区继续做好工作组织,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切实做好群众服务保障工作。请广大干部群众继续自觉遵守防疫规定、主动配合防疫措施,共同珍惜和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特此公告。
拉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