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承担城市基本运行保障、医疗保障和防疫任务的市民,凭电子通行证、工作证或单位证明以及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入小区。
(五)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等公共服务类企业,以及具备闭环生产条件、承担重要生产任务的工业企业外,其余企业继续居家办公。除保障市民基本需要的生活超市(含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生鲜快递、电商配送、餐饮类企业(不提供堂食)外,其他营业场所、门店继续暂停营业。控制上岗人员数量,员工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岗并做好健康监测。
(六)市民进出各类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公交、地铁运营保持现有频次,巡游出租车、共享单车正常运营。除救护、消防、公安、抢险救援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外,其他从事保供应、保民生、保防疫、应急运输的相关工作车辆凭《成都市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临时通行证》通行,禁止其他车辆上路通行。
二、近日无社会面新增病例的青白江区、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大邑县在科学评估本辖区疫情防控形势基础上,逐步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并实施如下防控措施。
(一)继续做好核酸检测工作,2022年9月9日、9月11日开展2次全员核酸检测,不漏一人。对漏检人员实施赋码管理。重点行业、重点人群按照规定频次和要求严格做好核酸检测。
(二)继续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小区内不扎堆、不聚集、不逗留。减少外出活动,严禁跨区域流动,不聚餐、不聚会、不组织集体活动。除保生活、保生产、保防疫等车辆外,其他车辆原则上不出本行政区域。餐饮企业不提供堂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