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政策法规体系逐步构建。2019年、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了托育服务的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具体举措。未成年人保护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家庭教育促进法,都增设了托育服务规定。
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将“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医疗卫生体系规划、国民健康规划等都对发展托育服务作出了部署,各地也将托育服务纳入本地“十四五”规划。
教育部在本科和职业教育阶段增设托育相关专业,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社区托育服务税费优惠措施、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全国总工会推动用人单位发展托育服务等,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和制度。
二是标准规范体系有序完善。2019年以来,国家卫健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管理规范、登记和备案办法、保育指导大纲、婴幼儿伤害预防指南、营养喂养指南、消防安全指南、托育机构负责人和保育人员培训大纲,修订保育师等托育相关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指导各地做好工作,加强托育机构监督管理,促进托育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
三是普惠托育服务供给不断扩大。2020-2022年,国家卫健委会同发展改革委开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中央预算内投资下达20亿元,带动地方政府和社会投资超过50亿元,累计新增约20万个托位,推动增加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各级卫生健康部门深入医育结合,加强对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咨询服务和监督检查;
通过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提供妇幼保健服务、健康教育服务、0-3岁儿童健康管理等,积极普及科学育儿知识,为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提供科学育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