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最高检:我国刑事犯罪结构发生明显变化

中共中央宣传部今天(18日)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进展与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检察机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2013年至今年6月,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858万人,起诉1490万人。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用心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深入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

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通过强制报告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2800多件,推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740多万人次,解聘了2900多名有前科劣迹的人员,也就是说把一大批“大灰狼”挡在了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行业之外。这是对未成年人的一个实实在在的保护措施。

检察机关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创新驱动发展。

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设立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助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探索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对涉企案件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同时,督促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做实既“厚爱”又“严管”,防止“办了案子,垮了厂子”,一批涉案企业脱胎换骨,走上依法合规经营轨道。

2017年7月至2022年6月,检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67万余件。通过办案督促恢复被毁损的耕地、林地、湿地、草原约786万亩,回收和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4584万余吨,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93.5亿元。

最高检党组提出,纠错不能止于国家赔偿、追责必须落到责任主体。2021年对2018年以来改判纠正的246件刑事错案启动追责,错误关押10年以上的22件直接督办,从严追责问责511名检察人员,以责任追究倒逼司法责任落实。

最高检:我国刑事犯罪结构发生明显变化

发布会上,最高检相关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坚持依法打击危害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残害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犯罪,以及其他主观恶性大、情节恶劣的犯罪,从严追诉、从重打击,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安全和社会稳定。同时,伴随着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进步,我国刑事犯罪结构发生明显变化。

最高检相关负责人介绍,抢劫、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持续下降,醉驾、扰乱市场秩序等危害经济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大幅上升。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张晓津:这里面有“两个90%”:一是判处不满三年有期徒刑及以下刑罚的轻罪案件和作出不起诉的案件达90%左右;二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也已接近90%,其中绝大多数是轻罪案件。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大大降低,对其就没有必要采取羁押候审的措施。

最高检相关负责人强调,认罪认罚绝非一律从宽,少捕慎诉慎押也不是不捕不诉不押。检察机关在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时,全面准确把握宽与严的关系,充分考虑具体个案的特殊情况和社会公众的心理感受,依法当宽则宽、该严则严。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张晓津:对那些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涉黑涉恶犯罪,残害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犯罪,以及其他主观恶性大、情节恶劣的犯罪,必须落实当严则严、该捕则捕,依法追诉、从重打击。对轻罪有从重处罚情节的,也要体现从严处理。

最高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涉嫌轻罪不逮捕的,可运用电子手环、大数据等科技手段进行监管;对决定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移送主管机关给予应有处罚,确保刑事追诉宽严相济,行政处罚从严从重。

(责任编辑:孙启浩 CN037)

推荐阅读

24小时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