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在此过程中部分群体可能担心的诸如储户资金安全等问题,在稳步化解高风险金融机构的过程中是可以有效保障的。”娄飞鹏表示,一方面,我国近年来处置高风险金融机构,尤其是按照“一行一策”的思路,金融管理部门主导有效开展了包商银行、锦州银行、恒丰银行、辽宁城商行等中小银行风险处置和改革重组,积累了相关经验。另一方面,国内已经设立的存款保险制度,正在推进的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等,各方责任逐步压实,金融安全网变得更加完善可靠,也可以有效保护储户的合法利益。
娄飞鹏认为,我国金融业系统性风险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成功避免了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集中爆发,金融业总体平稳健康发展。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优化金融体系结构,深化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加快完善中小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治理结构,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现代金融体制,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在这个过程中,也要按照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的原则,稳妥有序处置金融风险,增强金融发展的稳定性,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