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坚决遏制增量、削减存量,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力遏制,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进入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常态化阶段。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国共有7.4万人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这个数字也有力说明了这一点。
四是扎紧防治腐败的制度笼子。制定修订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两次修订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颁布实施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修改刑法、刑事诉讼法,形成了一整套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和反腐败法律体系,贯通执纪执法,增强制度刚性,确保各项法规制度落地生根、“长牙”“带电”。
五是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推动形成全方位的党性教育链条,用理想信念强基固本,用优秀传统文化正心明德,着力做实廉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锤炼党性,夯实思想道德防线。
六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对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坚持以案促改促治,2020年以来共提出纪检监察建议21.6万份,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我们把发现问题、推动整改、深化改革、完善制度贯通起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习惯在受监督的环境中工作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