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施方案》,自2025年起,宁夏高考考试科目变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不分文理科,使用全国卷,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和笔试两部分。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高校选科要求,结合自身特长兴趣,首先在物理或历史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即“3+1+2”模式。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等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相应的专业考试。
届时,全国统一考试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组织考试,选择性考试与全国统一考试同期安排。考生总成绩由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首选科目中,物理或历史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自主选择的2门科目按等级赋分后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从2025年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照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
根据《实施方案》,宁夏将同时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种类型,包括考试对象、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考试安排、考试成绩。合格性考试的对象为宁夏普通高中在校学生,高中阶段其他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也可自愿报名参加合格性考试。选择性考试的对象为符合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宁夏统一高考的人员。合格性考试科目覆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1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合格性考试内容为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内容;选择性考试内容为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合格性考试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依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由自治区统一安排。选择性考试从2025年起,每年组织1次,与全国统一高考同期进行,由自治区统一组织实施。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纳入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合格”成绩长期有效。选择性考试中的首选科目成绩以原始成绩呈现,再选科目成绩以等级转换分数呈现,成绩当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