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提交申请信息等待审核。
(二)初审公示
6月30日之前各院校负责求职创业补贴初审工作,在“求职创业补贴高校审核系统”上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并公布监督电话:88360286转8706,公示时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三)复审复核
7月1日至31日期间,各院校将已通过初审且公示无异议的各项材料(其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证明》和《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补发人员花名册》需院校上传)通过系统上报至市人社局复审,复审通过后报送市财政局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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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补发人员花名册》
(四)资金拨付
经市财政局复核后,由市人社局将补贴资金转账支付至学校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五)补贴发放
各院校应于收到拨款后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毕业生本人银行账户,并将《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回执明细》及经银行盖章确认的成功发放清单分开上传至“求职创业补贴高校审核系统”相应位置。
《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回执明细》
最后再次提醒大家
补贴申请截至6月底
符合条件的要抓紧时间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