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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回应背后:医保承担多少核酸检测费用(2)

从法律层面,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唐钧回应中新经纬称,《社会保险法》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三十条中的第三款还规定,“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社会保险法》的上述规定,指出了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显然不在其中。实际上,“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属于公共卫生的范围。《社会保险法》之所以作出这样的规定,从理论上说,是因为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医疗保险与养老保险不一样,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养老保险的资金来自职工和用人单位缴费和政府财政补贴,而医疗保险资金则只有职工和用人单位的缴费。相比而言,医疗保险少了政府托底的承诺。在医疗保险资金使用问题上,必须要万分小心谨慎。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其中提到统筹医疗保障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提高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有效衔接。但这样的‘统筹’‘衔接’应该是有限的,主要针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而不是随意调用。”唐钧说道。

医保承担了多少核酸检测费用?

医保是否承担了部分核酸检测费用?答案是肯定的。

2020年6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配合做好进一步提升新冠病毒检测能力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表示,要在综合考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需要、本地区医保基金支付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按程序将针对新冠病毒开展的核酸、抗体检测项目和相关耗材纳入省级医保诊疗项目目录,并同步确定支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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