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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在上海垃圾桶捡到几百斤肉?市监部门介入调查(2)

截至记者发稿时,该店已从工地工人处追回丢弃的肉品,并涂色、消毒,在储存的包装袋外贴上警示标语“变质食品禁止食用”,暂存店内,等待垃圾车上门收运。

记者从上海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近期,随着越来越多食品生产经营者复工复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数量呈增长态势,相关违法行为涉及食品生产经营环境不卫生,贮存食品的条件不符合要求,销售变质、过期、不合格食品,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等。

相比上述违法行为,未按规定销毁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回收的食品的行为发生得较少,属于许多经营者缺乏关注的“盲区”,但因为存在问题食品“回炉”的较大风险,所以不容忽视、轻视。

“复工后发现冰柜跳闸,觉得食品有变质风险,及时丢弃,在疫情期间经营较为困难的情况下,这一点十分值得肯定。”有业内人士指出,虽然该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较强,但可能没有严格按要求销毁食品,留下了难以预料的隐患,给广大复工复产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了个醒。

根据《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禁止食品生产经营者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退回相关生产经营企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染色、毁形等措施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予以销毁,或者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记录处置结果。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监管部门提醒广大经营者,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及时下架,采取染色、毁形等措施后丢弃,及时做好记录,或交由专门的无害化处理渠道处理。

问题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解放日报资料照片)邵剑平摄

超市销毁问题食品(解放日报资料照片)张驰摄

(责任编辑:苖玉轩 CN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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