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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下发通知 落实安全“吹哨人”要求(3)

要高效利用好安全“吹哨人”报送的各类信息。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广泛收集员工报告的各类信息,针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做到立即核实查证、立即排查整治、立即采取纠正措施,有序做好系统防范。要建立科学模型,对各类安全报告信息及时汇总、分类、梳理、分析,认真查找薄弱环节、短板弱项、管理漏洞,科学评估本单位安全形势、把握趋势、寻找规律。要从报告信息中以小见大,善于发现组织、系统、文化上的隐蔽性问题。各单位应及时共享本单位收集梳理的各类有效信息,促进对本地区、本领域甚至全行业安全风险隐患的及时提醒和广泛警示。要对员工实名报告的信息及时反馈,更好鼓励和保护员工的积极性。民航行政机关要对收到的各类报告信息依法依规做好受理、核查、处理、协调、督办、移送、答复、统计和报告等工作。要注重时效性,深入发掘各类安全报告资源的价值,加强应用工具研究和数据成果的开发,快速精准发现问题,分类分层分领域及时发布告警信息、信息简报和信息通告。要关注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信息共享情况,督促辖区内单位及时核实反馈。

要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吹哨人”奖励政策。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主动报告重大安全风险、重大事故隐患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实行重奖。各单位要立足工作实际,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受理、谁奖励”的原则,在现有制度基础上,完善安全“吹哨人”奖励的具体实施办法,鼓励及时、如实上报重大安全风险、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民航行政机关要及时受理报告信息,迅速查清事实,根据贡献程度及时兑现奖励,并注意保护好报告人的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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