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民航局下发通知 落实安全“吹哨人”要求(2)

要建立完善安全“吹哨人”相关制度。各地区、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措施和《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有关精神和要求,利用信息技术建立并不断优化升级本单位员工安全报告系统或平台,本着及时、高效的原则健全完善各类报告处理程序,将建立安全“吹哨人”作为“风险防控到班组”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欢迎安全生产专家对重大风险隐患、违法行为“吹哨”。各地区要完善安全信息管理制度,畅通信息渠道,把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作为安全监督的重要内容,作为安全管理体系符合性检查的重要项目,及时指导和纠偏,督促责任落实,将发现问题及时“吹哨”视为法定职责。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将安全“吹哨人”制度作为民航安全管理体系(SMS)中“安全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作为“危险源识别”和“安全风险评估与缓解措施”要素的重要方法和途径,将积极的“报告文化”作为“安全促进”的重要内容,作为民航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内涵,一体部署、一体推进。

《通知》要求,要切实用好民航局安全“吹哨人”系统平台。要用好面向行业所有人员的“航空安全自愿报告系统”(简称SCASS)。该系统主要用来收集涉及航空器不良的运行环境、设施设备缺陷的报告,涉及执行标准、飞行程序困难的事件报告,除事故、征候和一般事件以外的其他影响航空安全的事件报告。要用好面向行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信息共享平台”。各单位应按照《关于规范安全信息共享平台使用的通知》要求,于每月10日前通过该平台对上月收集的各类有效安全信息进行共享。要用好面向包括行业所有从业者在内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民航政府网站举报平台,以及电话、传真、信件等渠道,主要收集向民航行政机关反映的民航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或违法行为等与航空安全直接相关的问题或意见。

推荐阅读

24小时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