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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驻日使馆调整赴华人员检测要求,取消多项检测(3)

(二)有既往感染史人员

1、人员判定:曾确诊新冠肺炎,或未确诊但核酸检测曾为阳性者。

2、申码流程

(1)痊愈确认:三天内前往指定检测机构(同一或不同机构均可)进行2次核酸检测(至少间隔24小时),并取得指定格式的检测报告。无需发送邮件申请预审。

(2)健康观察:自痊愈确认的第2次核酸检测采样次日起进行不少于2个自然月的健康观察。

(3)行前检测及申码:健康观察期间无异常者,可按照本通知“一、(一)一般人员”要求进行各项检测并申码。申码时,请一并上传痊愈确认的2次核酸检测报告。

3、注意事项

(1)痊愈确认的2次核酸检测必须在指定机构进行,且均应晚于确诊或检测结果阳性的日期。

(2)申码过程中,如任一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需重新进行痊愈确认,重新进行后续流程。

(3)有既往感染史人员如此前已按要求进行必要排查并获发健康码赴华,之后未再检出现阳性的,再次赴华时请按一般人员要求申请健康码。申码时请一并上传中国出入境记录。

4、参考范例:6月1日、2日分别前往指定机构进行2次核酸检测,如结果均为阴性,请自6月3日起进行不少于2个月的健康观察,最早可于8月3日开始按一般人员要求进行各项检测并申码。申码时,请一并上传6月1日、2日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密切接触人员

1、人员判定: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症状出现前2天开始,或无症状感染者标本采样前2天开始,与其有过近距离接触但未采取有效防护的人员为密切接触者。例如: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核酸检测阳性结果为准)的同行家属、同事、同学、同居人员等,均为密切接触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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