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中铁十一局京津冀指挥部党支部书记、总经理王刚,对在京项目日常检查督导不到位,对首都疫情防控政策重视不够,思想麻痹大意,负主要领导责任。经研究决定,给予王刚党内警告处分。
4.中铁十一局三公司党委书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长罗力军,政治敏感性不强,履行防疫主体责任缺失,压力传导不实,致使项目部管理松懈,造成疫情扩散,负主要领导责任。经研究决定,给予罗力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党委书记职务。
5.中铁十一局三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杨金川,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未及时督促该公司党委根据疫情发展变化和首都疫情防控政策作出进一步工作安排,未及时发现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在首都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失职失责问题,负重要领导责任。经研究决定,给予杨金川党内警告处分。
6.中铁十一局三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项目部负责人周宗敏,落实在京项目疫情防控不力,造成聚集性疫情,负直接责任。经研究决定,给予周宗敏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北京农商银行空港办公区发生聚集性疫情相关人员被问责
经北京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北京市委批准,现将北京农商银行空港办公区发生聚集性疫情相关单位及人员的问责情况通报如下:
经调查,北京农商银行虽然制定了多项疫情防控制度,多次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部署,在疫情发生后及时开展人员排查工作,问责调查期间积极配合问责调查工作,但在履行疫情防控企业主体责任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落实属地居家办公要求不到位。5月4日,顺义区疫情防控组行业组发布通知,要求在朝阳区居住在顺义上班的,统一按照要求居家办公。农商行空港办公区接到通知后在5月5日至7日,每日仍分别有76、73、66人自朝阳赴顺义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