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江苏徐州睢宁县通报一名婴儿在医院死亡事件(2)

调查发现,睢宁县人民医院在对患儿石某远的诊疗过程中首诊负责制落实不严格、未及时采取相关检查进一步明确诊断,与亲属沟通交流不充分、对患儿病情及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告知不到位;在转诊过程中,存在衔接不到位、未及时向接诊医院充分告知患儿的详细病情。

根据调查结果,依据党纪政纪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涉事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一、徐州市卫健委对睢宁县人民医院给予警告,对接诊医生郑某祥暂停执业活动,并作进一步调查。责成睢宁县人民医院全面开展内部整顿。

二、睢宁县委给予县卫健委党委书记王艳龙党内警告处分,免去睢宁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张涛党内外职务。

三、依据医疗机构管理相关规定,报请上级部门对睢宁县人民医院予以降级处理。

针对此次事件,徐州市和睢宁县将深刻汲取教训,认真总结反思,坚决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徐州市及睢宁县联合调查组

2022年5月5日

(总台记者杨守华吴睿)

(责任编辑:苖玉轩 CN074)

推荐阅读

军事

  • 韩国激光武器赶鸭子上架,连烧10-20秒才干掉1个目标

  • 菲律宾在南海升级挑衅 中国反制加强奉陪到底

  • 普京谈叙利亚政权更迭 快速反应背后的考量

  • 本轮巴以冲突已致加沙地带45129人死亡 伤亡人数持续攀升

  • 特朗普托安倍妻子转交石破茂书籍

  • 解放军驻澳门部队为何被称为“静音”部队?不扰民的贴心举措

24小时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