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需8小时内出具检测结果并上传至省核酸检测信息系统。《通知》要求,各地以县(市、区)为主体,社区(村居)为单位,加密优化核酸采样点布局,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在农村地区,可设置定时采样点,公布采样地点、时间、预约方式和电话,为有需求的居民提供定时定点采样服务。各县(市、区)要统一制定工作方案,做好采样点人员配置和培训、物资采购和储备、送(取)样车辆和检测机构安排、医疗废物处理等工作,确保工作质量,提升服务效率。各市应进一步加强核酸检测及数据上传工作,确保5月5日起实现8小时内出具检测结果并上传至省核酸检测信息系统,满足核酸检测核验要求。